⒈ 指韵文用韵的法则。
⒈ 指韵文用韵的法则。
引明 宋濂 《评浦阳人物·文学·元处士吴莱》:“问其作赋之法,则谓有音法,欲其倡和闔闢;有韵法,欲其清浊谐协。”
“韵”字共有1个读音: [yùn]
汉字 | 韵 |
---|---|
读音 | [yùn] |
注音 | ㄩㄣˋ |
部首 | [音] 音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13 部外:4 |
异体字 | 韻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韻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7F5 |
其它编码 | 五笔:ujqu 仓颉:yapim 郑码:surt 四角:07620 |
笔顺编码 | 4143125113541 |
笔顺笔画 | 丶一丶ノ一丨フ一一ノフ丶一 |
笔顺名称 | 点 横 点 撇 横 竖 横折 横 横 撇 横折钩 点 提 |
1.好听的声音:琴韵悠扬。松声竹韵。
2.韵母:押韵。叠韵。韵文。
3.情趣:风韵。韵味。韵致。
4.姓。
韵
(韻)
yùn ㄩㄣˋ
汉语字音中的元音或元音加收尾音,即声母以外的部分,或声母和介音以外的部分,称“韵母”。如“娘”niáng的韵母是iang,其中i是韵头,a是韵腹,ng是韵尾。韵文(有韵律节奏的文学体裁,亦指用这种体裁写成的文章,包括诗、词、歌、赋等。区别于“散文”)。押韵。韵腹(韵母中主要元音)。韵脚(韵文句末押韵的字)。韵律(诗词中的平仄格式和押韵的规则)。 和谐而有节奏的:韵白。琴韵悠扬。 风度,风致,情趣,意味:风韵。气韵。韵味。英语 rhyme; vowel
德语 Reim (S)
“法”字共有1个读音: [fǎ]
汉字 | 法 |
---|---|
读音 | [fǎ] |
注音 | ㄈㄚˇ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㳒 佱 灋 砝 ???? ???? ???? 峜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D5 |
其它编码 | 五笔:ifcy 仓颉:egi 郑码:vbzs 四角:34132 |
笔顺编码 | 44112154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法。犯法。变法。军法。婚姻法。绳之以法。依法治国。
2.方法;方式:办法。用法。土法。加法。这件事没法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书。取法乎上。
4.仿效;效法:师法。法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法。现身说法。
6.法术:作法。斗(dòu)法。
7.姓。
8.指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