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薪采”。
⒉ 打柴。
⒊ 指打柴的人。
⒈ 见“薪采”。
⒉ 同“薪柴”。亦作“薪採”。
引唐 薛用弱 《集异记·韦知微》:“知微 既至,则究其窟宅,广备薪採,伺候集聚,因环薪纵火,众持兵刃,焚煞殆尽。”
⒊ 打柴。
引《公羊传·哀公十四年》:“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
徐彦 疏:“薪采犹言采薪也。”
《战国策·秦策四》:“筑 刚平,衞 无东野,芻牧薪采莫敢闚东门。”
《宋书·武帝纪中》:“先是山湖川泽,皆为豪强所专,小民薪採渔钓,皆责税直,至是禁断之。”
⒋ 指打柴的人。
引晋 张悛 《为吴令谢询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进为徇 汉 之臣,退为开 吴 之主,而蒸尝絶於三叶,园陵残於薪采,臣窃悼之。”
“薪”字共有1个读音: [xīn]
汉字 | 薪 |
---|---|
读音 | [xīn] |
注音 | ㄒㄧㄣ |
部首 | [艹] 草字头 |
笔画 | 总笔画:16 部外:13 |
异体字 | 新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5AA |
其它编码 | 五笔:ausr 仓颉:tydl 郑码:esfp 四角:44921 |
笔顺编码 | 1224143112343312 |
笔顺笔画 | 一丨丨丶一丶ノ一一丨ノ丶ノノ一丨 |
笔顺名称 | 横 竖 竖 点 横 点 撇 横 横 竖钩 撇 点 撇 撇 横 竖 |
1.柴火:釜底抽薪。米珠薪桂。
2.薪水:加薪。发薪。月薪。年薪。
3.姓。
基本字义
薪
xīn ㄒㄧㄣˉ
◎ 柴火:薪苏(打柴割草)。薪尽火传(chuán )(柴火烧完,又引燃了后一根柴,火永远不灭。原指人形骸有尽而精神未死,后亦用以喻思想学问、技艺代代相传)。
英语 fuel, firewood; salary
德语 Brennmaterial, Brennmittel (S),Gehalt (S),Bezahlung
“采”字共有2个读音: [cǎi] [cài]
汉字 | 采 |
---|---|
读音 | [cǎi][cài] |
注音 | ㄘㄞˇ|ㄘㄞˋ |
部首 | [采] 采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1 |
异体字 | 彩 睬 綵 啋 埰 寀 採 ???? 菜 宷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繁体字形 | 埰採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1C7 |
其它编码 | 五笔:esu 仓颉:bd 郑码:pvf 四角:20904 |
笔顺编码 | 34431234 |
笔顺笔画 | ノ丶丶ノ一丨ノ丶 |
笔顺名称 | 撇 点 点 撇 横 竖 撇 捺 |
[cǎi]
1.摘取:采茶。
2.选取;搜集:采用。采购。采风。
3.挖取(矿藏):采矿。采油。
4.神态;精神:丰采。兴高采烈。
[cài]1.〔采邑〕也叫食邑、采地、封地。
2.中国古代卿大夫的封地。封地的租税收入,作为卿大夫的俸禄。西周时卿大夫在采邑内享有统治权利并对诸侯承担义务。秦汉后的采邑,只是把封地的赋税拨给受封者,作为其俸禄的“食邑”。
3.欧洲封建君主赏赐给亲信、贵族或功臣的领地。
采
(①—③採)
cǎi ㄘㄞˇ
摘取:采撷。采花。采摘。采制。 开采:采煤。采矿。 选取,取:采访(搜集寻访)。采纳(接受意见)。采集。采购。采写。 神采,神色,精神:神采。精采。 同“彩”。 〔采采〕盛多的样子。 古代指官。采
(埰)
cài ㄘㄞˋ
〔采地〕古代卿大夫的封地。亦称“采邑”。英语 collect, gather; pick, pluck
德语 Aussehen, Miene, Gesichtsausdruck (S),auswählen, anwenden, verwenden (V),Bodenschätze zutage fördern, abbauen, gewinnen (V),pflücken, abnehmen, zusammenlesen (V, M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