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说的话,言论。
⒉ 说,陈说。
⒈ 说的话,言论。
引《五灯会元·西天祖师·一祖摩诃迦叶尊者》:“迦叶 问诸比丘:‘ 阿难 所言不错谬乎?’皆曰:‘不异世尊所説。’”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京派”与“海派”》:“我也曾经略略的赶了一下热闹,在许多唇枪舌剑中,以为那时我发表的所说,倒也不算怎么分析错了的。”
⒉ 说,陈说。
引元 无名氏 《隔江斗智》第四折:“周瑜 领兵赶上,跪在车前,所説他取 荆州 之计。”
元 无名氏 《小尉迟》第四折:“若不是所説原因,险些儿生扭做 单雄信。”
“所”字共有1个读音: [suǒ]
汉字 | 所 |
---|---|
读音 | [suǒ] |
注音 | ㄙㄨㄛˇ |
部首 | [户] 户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4 |
异体字 | ???? 㪽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240 |
其它编码 | 五笔:rnrh 仓颉:hshml 郑码:pdxp 四角:72221 |
笔顺编码 | 33513312 |
笔顺笔画 | ノノフ一ノノ一丨 |
笔顺名称 | 撇 撇 横折 横 撇 撇 横 竖 |
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
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基本字义
所
suǒ ㄙㄨㄛˇ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姓。英语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德语 Platz (S)
“说”字共有3个读音: [shuō] [shuì] [yuè]
汉字 | 说 |
---|---|
读音 | [shuō][shuì][yuè] |
注音 | ㄕㄨㄛ|ㄕㄨㄟˋ|ㄩㄝˋ |
部首 | [讠] 言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9 部外:7 |
异体字 | 說 説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說説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BF4 |
其它编码 | 五笔:yukq 仓颉:ivcru 郑码:sujr 四角:38712 |
笔顺编码 | 454325135 |
笔顺笔画 | 丶フ丶ノ丨フ一ノフ |
笔顺名称 | 点 横折提 点 撇 竖 横折 横 撇 竖弯钩 |
[shuō]
1.用话来表达意思:我不会唱歌,只说了个笑话。
2.解释:一说就明白。
3.言论;主张:学说。著书立说。有此一说。
4.责备;批评:挨说了。爸爸说了他几句。
5.指说合;介绍:说婆家。
6.意思上指:他这番话是说谁呢?
[yuè]同“悦”。
[shuì]用话劝说使人听从自己的意见:游说。
基本字义
说
(説)
shuō ㄕㄨㄛˉ
用话来表达意思:说话。说明。演说。解说。 介绍:说合(a.从中介绍;b.商议;c.说和。“合”均读轻声)。说媒。 言论,主张:学说。著书立说。 责备:数说。 文体的一种,如韩愈的《师说》。其它字义
说
(説)
shuì ㄕㄨㄟˋ
◎ 用话劝说别人,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游说。
其它字义
说
(説)
yuè ㄩㄝˋ
◎ 古同“悦”。
英语 speak, say, talk; scold, upbraid
德语 sagen, erklären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