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执法”
英judicial administration;
⒈ 官名。两 汉 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 唐 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 宋 沿 唐 制,诸州置司法参军。 元 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⒉ 星官名。 清 恽敬 《文昌宫碑阴录》:“《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与《天官书》‘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不同。
引《星经》又曰‘六曰司法’。”
⒊ 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⒈ 职官名。掌理刑法。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州置司法参军,县置司法,宋沿置。元代 始废。
⒉ 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等案件进行侦查、审判。
近法律 执法
英语judicial,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德语Justiz, Rechtswesen , Rechtsprechung (S, Rechtsw)
法语justice
“司”字共有1个读音: [sī]
汉字 | 司 |
---|---|
读音 | [sī] |
注音 | ㄙ |
部首 | [口] 口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5 部外:2 |
异体字 | 伺 嗣 覗 辭 ????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3F8 |
其它编码 | 五笔:ngkd 仓颉:smr 郑码:yaj 四角:17620 |
笔顺编码 | 51251 |
笔顺笔画 | フ一丨フ一 |
笔顺名称 | 横折钩 横 竖 横折 横 |
1.主持;操作;经营:司机。司炉。各司其事。
2.中央部一级机关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部低,比处高):人事司。外交部礼宾司。
3.姓。
司
sī ㄙˉ
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②复姓)。司徒(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②复姓)。司马(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②复姓)。司寇(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②复姓)。 官署名称:人事司。 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姓。英语 take charge of, control, manage; officer
德语 führen, verwalten (V),Si (Eig, Fam)
“法”字共有1个读音: [fǎ]
汉字 | 法 |
---|---|
读音 | [fǎ] |
注音 | ㄈㄚˇ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㳒 佱 灋 砝 ???? ???? ???? 峜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D5 |
其它编码 | 五笔:ifcy 仓颉:egi 郑码:vbzs 四角:34132 |
笔顺编码 | 44112154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法。犯法。变法。军法。婚姻法。绳之以法。依法治国。
2.方法;方式:办法。用法。土法。加法。这件事没法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书。取法乎上。
4.仿效;效法:师法。法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法。现身说法。
6.法术:作法。斗(dòu)法。
7.姓。
8.指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