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见之令人伤感。
⒈ 谓见之令人伤感。
引南朝 梁 王僧孺 《从子永宁令诔》:“生人之望已冥,死归之期又阻。痛心伤目,岂伊一事。”
明 柯丹邱 《荆钗记·哭鞋》:“幸喜得日暖风恬,相送起程,伤目兮桑榆暮景。”
“伤”字共有1个读音: [shāng]
汉字 | 伤 |
---|---|
读音 | [shāng] |
注音 | ㄕㄤ |
部首 | [亻] 单人旁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4 |
异体字 | 傷 慯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傷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4F24 |
其它编码 | 五笔:wtln|wtet 仓颉:ooks 郑码:nmym 四角:28227 |
笔顺编码 | 323153 |
笔顺笔画 | ノ丨ノ一フノ |
笔顺名称 | 撇 竖 撇 横 横折钩 撇 |
1.人体或其他物体受到的损坏:作战负伤。探伤仪。
2.损害:伤筋动骨。伤感情。
3.因故得病:伤风。伤寒。伤食。
4.悲哀:伤心。悲伤。
5.妨碍:无伤大体。
基本字义
伤
(傷)
shāng ㄕㄤˉ
受损坏的地方:工伤。伤痕。损害:伤了筋骨。伤脑筋。伤神。劳民伤财。因某种致病因素而得病:伤风。伤寒。因过度而感到厌烦:伤食。妨碍:无伤大体。悲哀:悲伤。哀伤。神伤。感伤。伤悼。伤逝(悲伤地怀念去世的人)。得罪:伤众。开口伤人。英语 wound, injury; fall ill from
德语 Verletzung; Wunde (S, Med),schaden, verletzen, verwunden (V),verletzt, verwundet, geschädligt (A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