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也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其法以诸路常平、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春贷夏收,夏贷秋收。每期收息二分。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减轻百姓负担,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以后兴废无常,原意也渐丧失。
⒈ 也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其法以诸路常平、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春贷夏收,夏贷秋收。每期收息二分。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减轻百姓负担,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以后兴废无常,原意也渐丧失。
引《宋史·食货志四上》:“於 陕西 转运司私行青苗法,青散秋敛,与 安石 意合。至是,请施行之 河北,於是 安石 决意行之,而常平、广惠仓之法遂变而为青苗矣。”
《宋史·王安石传》:“青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金瓶梅词话》第七八回:“那时只是上纳秋粮,后吃宰相 王安石 立青苗法增上这夏税。”
亦省称“青苗”。 宋 苏轼 《司马温公神道碑》:“及 王安石 为相,始行青苗、助役、农田、水利,谓之新法。”
《宋史·食货志四上》:“臺諫官 吕公奢、孙觉、李常 ……等皆以论青苗罢黜。”
⒈ 宋神宗时宰相王安石所采行的财政措施。在每年春夏间农家经济拮据时,政府可贷款给农民。秋收后,农民再将本息一并归还政府,以免农民受高利贷剥削。
“青”字共有1个读音: [qīng]
汉字 | 青 |
---|---|
读音 | [qīng] |
注音 | ㄑㄧㄥ |
部首 | [青] 青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0 |
异体字 | 寈 靑 ????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752 |
其它编码 | 五笔:gef 仓颉:qmb 郑码:ciq 四角:50227 |
笔顺编码 | 11212511 |
笔顺笔画 | 一一丨一丨フ一一 |
笔顺名称 | 横 横 竖 横 竖 横折钩 横 横 |
1.黑色:青布。青线。
2.绿色(多用于植物)或蓝色(用于天空):青草。青天。
3.青草或没成熟的庄稼:踏青。看青。
4.青年:老中青。
5.青海的简称。
基本字义
青
qīng ㄑㄧㄥˉ
深绿色或浅蓝色:青绿。青碧。青草。青苔。青苗。青菜。青葱。青山绿水。青云直上。万古长青(喻高尚的精神或深厚的友情永远不衰)。绿色的东西:踏青。青黄不接。靛蓝色:靛青。青紫。青出于蓝,胜于蓝。黑色:青布。青线。青衫。青衣。喻年轻:青年。青春。青工。竹简:青简。青史(原指写在竹简上的记事,后指史书,如“永垂青青”)。英语 blue, green, black; young
德语 grün, blau, türkisfarben (V),Qing (Eig, Fam),Radikal Nr. 174 = blaugrün, blau, grün, grünes Gras, junge Saat, jung
“苗”字共有1个读音: [miáo]
汉字 | 苗 |
---|---|
读音 | [miáo] |
注音 | ㄇㄧㄠˊ |
部首 | [艹] 草字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 猫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2D7 |
其它编码 | 五笔:alf 仓颉:tw 郑码:eki 四角:44600 |
笔顺编码 | 12225121 |
笔顺笔画 | 一丨丨丨フ一丨一 |
笔顺名称 | 横 竖 竖 竖 横折 横 竖 横 |
1.初生的种子植物,有时专指某些蔬菜的嫩茎或嫩叶:幼苗。青苗。麦苗儿。豆苗儿。蒜苗。韭菜苗。间苗。补苗。
2.事物显露出来的迹象:苗头。矿苗。
3.后代:苗裔。他们家就这一根苗儿。
4.某些初生的饲养的动物:鱼苗。猪苗。
5.疫苗:牛痘苗。卡介苗。
6.(苗儿)形状像苗的东西:火苗儿。
7.姓。
基本字义
苗
miáo ㄇㄧㄠˊ
初生的植物或没有秀穗的庄稼:禾苗。麦苗。树苗。幼苗。苗子(亦喻继承某种事业的接班人)。苗而不秀(只长苗而不秀穗,喻本身条件虽好,但没有成就)。形状像苗的:火苗儿。某些初生的饲养的动物:鱼苗。能使机体产生免疫力的微生物制剂:疫苗。卡介苗。子孙后代:苗裔。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贵州、湖南、云南、四川、湖北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苗族。苗绣。姓。英语 sprouts;Miao ethnic group
德语 Impfstoff (S, Med),Setzling (S),Sproß, Trieb (S),Tierjunge, Junge (S),sprießen, keimen, ausschlagen (V),Miao (Eig, Fam)
“法”字共有1个读音: [fǎ]
汉字 | 法 |
---|---|
读音 | [fǎ] |
注音 | ㄈㄚˇ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㳒 佱 灋 砝 ???? ???? ???? 峜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D5 |
其它编码 | 五笔:ifcy 仓颉:egi 郑码:vbzs 四角:34132 |
笔顺编码 | 44112154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法。犯法。变法。军法。婚姻法。绳之以法。依法治国。
2.方法;方式:办法。用法。土法。加法。这件事没法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书。取法乎上。
4.仿效;效法:师法。法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法。现身说法。
6.法术:作法。斗(dòu)法。
7.姓。
8.指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