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收留难民、流民的专门机构。
⒈ 清 代收留难民、流民的专门机构。
引《清会典事例·都察院·栖流所》:“顺治 十年覆准,每城建造栖流所,交五城管理,俾穷民得所……如遇无依流民,及街衢病卧者,令总甲扶入所内,报明该司。”
《清史稿·食货志一》:“外来流丐,保正督率丐头稽查,少壮者递回原籍安插,其餘归入栖流等所管束。”
⒈ 清代所设收留、管束外来流丐的地方。
引《清史稿·卷一二〇·食货志一》:「外来流丐,保正督率丐头稽查,少壮者递回原籍安插,其余归入栖流等所管束。」
近难民营 收容所
“栖”字共有2个读音: [qī] [xī]
汉字 | 栖 |
---|---|
读音 | [qī][xī] |
注音 | ㄑㄧ|ㄒㄧ |
部首 | [木] 木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10 部外:6 |
异体字 | 棲 捿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棲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816 |
其它编码 | 五笔:ssg 仓颉:dmcw 郑码:ffj 四角:41964 |
笔顺编码 | 1234125351 |
笔顺笔画 | 一丨ノ丶一丨フノフ一 |
笔顺名称 | 横 竖 撇 点 横 竖 横折 撇 竖折/竖弯 横 |
[qī]
鸟在树枝或巢中停息。也泛指居住或停留:栖止。两栖。
[xī]〔栖栖〕不安定的样子。
基本字义
栖
qī ㄑㄧˉ
鸟禽歇宿:“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 居留,停留:栖身。栖息。栖止。栖遁(隐居,遁世)。栖迟(游息,居住)。其它字义
栖
xī ㄒㄧˉ
〔栖栖〕形容不安定。 〔栖遑〕a.忙碌不安,到处奔波;b.被迫。均亦作“栖皇”。英语 perch; roost; stay
德语 bewohnen ,bleiben, stehen bleiben ,schlafen ,Biotop, Fundort (S),bewohnen ,bleiben, stehen bleiben ,schlafen ,Biotop, Fundort (S)
“流”字共有1个读音: [liú]
汉字 | 流 |
---|---|
读音 | [liú] |
注音 | ㄌㄧㄡˊ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10 部外:7 |
异体字 | 㳅 ???? ???? ???? ???? ???? ???? ???? 流 流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D41 |
其它编码 | 五笔:iycq|iyck 仓颉:eyiu 郑码:vszn 四角:30112 |
笔顺编码 | 4414154325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丶一フ丶ノ丨フ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点 横 撇折 点 撇 竖 竖弯钩 |
1.液体移动:流水。流汗。流血。流泪。流程。流泻。流质。流水不腐。汗流浃背。随波逐流(随着波浪起伏,跟着流水漂荡,喻没有主见,随着潮流走)。
2.像水那样流动不定:流转(zhuǎn)。流通。流寇。流浪。流离。流散。流失。流沙。流露。流萤。
3.传播:流言。流传。流芳。流弊。流毒。流行(xíng)。
4.指江河的流水:河流。江流。溪流。激流。奔流。
5.像水流的东西:气流。暖流。电流。
6.向坏的方面转变:流于形式。
7.旧时的刑罚,把犯人送到荒远的地方去:流放。流配。
8.品类,等级:流辈。流派。
9.指不正派:二流子。
流
liú ㄌㄧㄡˊ
液体移动:流水。流汗。流血。流泪。流程。流泻。流质。流水不腐。汗流浃背。随波逐流(随着波浪起伏,跟着流水漂荡,喻没有主见,随着潮流走)。 像水那样流动不定:流转(zhuǎn )。流通。流寇。流浪。流离。流散。流失。流沙。流露。流萤。 传播:流言。流传。流芳。流弊。流毒。流行(xíng )。 指江河的流水:河流。江流。溪流。激流。奔流。 像水流的东西:气流。暖流。电流。 向坏的方面转变:流于形式。 旧时的刑罚,把犯人送到荒远的地方去:流放。流配。 品类,等级:流辈。流派。 指不正派:二流子。英语 flow, circulate, drift; class
德语 fließen (V),strömen (V),zirkulieren (V)
“所”字共有1个读音: [suǒ]
汉字 | 所 |
---|---|
读音 | [suǒ] |
注音 | ㄙㄨㄛˇ |
部首 | [户] 户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4 |
异体字 | ???? 㪽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240 |
其它编码 | 五笔:rnrh 仓颉:hshml 郑码:pdxp 四角:72221 |
笔顺编码 | 33513312 |
笔顺笔画 | ノノフ一ノノ一丨 |
笔顺名称 | 撇 撇 横折 横 撇 撇 横 竖 |
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
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基本字义
所
suǒ ㄙㄨㄛˇ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姓。英语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德语 Platz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