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坚持加以。将某种意见或作法强迫人家接受。
⒈ 坚持加以。
引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有一礼官,耻为此议,苦欲留连,强加考覈。”
⒉ 将某种意见或作法强迫人家接受。
引马南邨 《燕山夜话·从红模字写起》:“我仅仅要求不要过早地把任何一家书法强加于初学的人。”
⒈ 强迫使人接受。
例如:「各人观点不同,不可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他人。」
“加”字共有1个读音: [jiā]
汉字 | 加 |
---|---|
读音 | [jiā] |
注音 | ㄐㄧㄚ |
部首 | [力] 力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5 部外:3 |
异体字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2A0 |
其它编码 | 五笔:lkg|ekg 仓颉:ksr 郑码:ymj 四角:46000 |
笔顺编码 | 53251 |
笔顺笔画 | フノ丨フ一 |
笔顺名称 | 横折钩 撇 竖 横折 横 |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二加三等于五。功上加功。
2.使数量比原来大或程度比原来高;增加:加大。加强。加快。加速。加多。加急。加了一个人。
3.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加符号。加注解。
4.“加”跟“加以”用法不同之点是“加”多用在单音节状语之后。
5.姓。
基本字义
加
jiā ㄐㄧㄚˉ
增多:增加。追加。加倍。加封。 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加注解。加冕。 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加法。 施以某种动作:加以。不加考虑。 使程度增高:加工。加强。加剧。 超过:加人一等(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 姓。英语 add to, increase, augment
德语 addieren, 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