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斥佛教,驳佛理。
⒈ 斥佛教,驳佛理。
引明 王世贞 《艺苑卮言》卷四:“永叔 不识佛理,强闢佛;不识书,强评书。”
清 郑燮 《焦山读书寄四弟墨》:“况自 昌黎 闢佛以来, 孔 道大明,佛焰渐息。帝王卿相,一遵六经四子之书,以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此时而犹言闢佛,亦如同嚼蜡而已。”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果为 孔子,可以闢佛, 颜曾 以下弗能也。”
⒈ 排斥佛教。
“辟”字共有2个读音: [bì] [pì]
汉字 | 辟 |
---|---|
读音 | [bì][pì] |
注音 | ㄅㄧˋ|ㄆㄧˋ |
部首 | [辛] 辛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13 部外:6 |
异体字 | 嬖 ???? ???? ???? ???? ???? ???? ???? ???? ???? 避 闢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F9F |
其它编码 | 五笔:nkuh 仓颉:srytj 郑码:xmjs 四角:70241 |
笔顺编码 | 5132514143112 |
笔顺笔画 | フ一ノ丨フ一丶一丶ノ一一丨 |
笔顺名称 | 横折 横 撇 竖 横折 横 点 横 点 撇 横 横 竖 |
[bì]
1.君主:复辟。
2.姓。
3.排除:辟邪。
4.同“避”。
5.帝王召见并授予官职:辟举(征召和荐举)。
[pī][辟头](pītóu)同“劈头”。
[pì]1.透彻:精辟。透辟。
2.驳斥或排除(不正确的言论或谣言):辟谣。辟邪说。
3.法律;法:大辟(古代指死刑)。
基本字义
辟
bì ㄅㄧˋ
君主:复辟。指君主招来,授予官职:辟召。辟引。辟书。辟除(征召推举授官)。辟举。古同“避”,躲,设法躲开。古同“睥”,睥睨。其它字义
辟
(闢)
pì ㄆㄧˋ
开发建设:开辟。驳斥,排除:辟邪。辟谣。辟蠹。透彻:精辟。透辟。鞭辟入里。法,刑:大辟(古代指死刑)。英语 law, rule; open up, develop
“佛”字共有4个读音: [fó] [fú] [bì] [bó]
汉字 | 佛 |
---|---|
读音 | [fó][fú][bì][bó] |
注音 | ㄈㄛˊ|ㄈㄨˊ|ㄅㄧˋ|ㄅㄛˊ |
部首 | [亻] 单人旁 |
笔画 | 总笔画:7 部外:5 |
异体字 | 㚕 仏 仸 ???? ???? ???? ???? ???? 彿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4F5B |
其它编码 | 五笔:wxjh 仓颉:olln 郑码:nynd 四角:25227 |
笔顺编码 | 3251532 |
笔顺笔画 | ノ丨フ一フノ丨 |
笔顺名称 | 撇 竖 横折 横 竖折折钩 撇 竖 |
[fó]
1.梵语“佛陀”,是对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简称,亦是佛教徒对修行圆满的人的称呼:佛爷。佛像。借花献佛。
2.指“佛教”(世界主要宗教之一):佛家。佛寺。佛老。佛经。佛龛。佛事(佛教徒诵经、祈祷及供奉佛像等活动)。
[fú]1.〔仿佛〕同“仿”。
2.古同“拂”,违背,违反。
[bì]古同“弼”,辅弼。
[bó]古同“勃”,兴起。
佛
fó ㄈㄛˊ
梵语“佛陀”,是对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简称,亦是佛教徒对修行圆满的人的称呼:佛爷。佛像。借花献佛。 指“佛教”(世界主要宗教之一):佛家。佛寺。佛老。佛经。佛龛。佛事(佛教徒诵经、祈祷及供奉佛像等活动)。佛
fú ㄈㄨˊ
〔仿佛〕同“仿”。 同“拂”,违背,违反。佛
bì ㄅㄧˋ
同“弼”,辅弼。佛
bó ㄅㄛˊ
同“勃”,兴起。英语 Buddha; of Buddhism; merciful person; Buddhist image; the dead (Jap.)
德语 Buddha (S, Budd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