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人们行为的准则。
⒉ 治民的方法。
⒈ 人们行为的准则。
引《书·君牙》:“弘敷五典,式和民则。”
《国语·晋语五》:“今 宋 人弑其君,是反天地而逆民则也。”
《艺文类聚》卷三八引 汉 崔瑗 《南阳文学颂》:“我国既淳,我俗既敦;神乐民则,嘉生乃繁。”
⒉ 治民的方法。
引《国语·楚语上》:“是知天咫,安知民则?”
韦昭 注:“咫,言少也。此言少知天道耳,何知治民之法。”
“民”字共有1个读音: [mín]
汉字 | 民 |
---|---|
读音 | [mín] |
注音 | ㄇㄧㄣˊ |
部首 | [乛] 横钩 |
笔画 | 总笔画:5 部外:4 |
异体字 | ???? ????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11 |
其它编码 | 五笔:nav 仓颉:rvp 郑码:yybh 四角:77747 |
笔顺编码 | 51515 |
笔顺笔画 | フ一フ一フ |
笔顺名称 | 横折 横 竖提 横 斜钩 |
1.人民:国泰民安。为民除害。
2.指某种人:藏民。回民。农民。渔民。牧民。居民。侨民。
3.民间的:民歌。民谣。
4.非军人;非军事的:拥军爱民。民航。民用。
5.姓。
基本字义
民
mín ㄇㄧㄣˊ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同“苠”。英语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德语 Bevölkerung (S),Volk (S),volkstümlich (Adj),zivil (Adj)
“则”字共有1个读音: [zé]
汉字 | 则 |
---|---|
读音 | [zé] |
注音 | ㄗㄜˊ |
部首 | [刂] 立刀旁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4 |
异体字 | 則 ???? ???? ????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則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219 |
其它编码 | 五笔:mjh 仓颉:boln 郑码:lokd 四角:72800 |
笔顺编码 | 253422 |
笔顺笔画 | 丨フノ丶丨丨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撇 点 竖 竖钩 |
1.规范;榜样:以身作则。
2.规则:细则。
3.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4.连词。1.表示承接关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2.表示转折关系:欲速则不达。
5.是;乃是:此则余之过也。
6.与“作”义相近,宋、元、明小说戏曲里常用:则甚(作什么)。不则声。
7.量词。用于成文的条数:试题三则。新闻两则。
基本字义
则
(則)
zé ㄗㄜˊ
模范:以身作则。 规程,制度:规则。总则。原则。细则。 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则喜。 表示转折,却:今则不然。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则余之罪也。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则房子太小,二则参加的人数多。 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则甚(做什么)。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则。英语 rule, law, regulation; grades
德语 Muster, Kriterium, Maßstab, Richtschnur, Standard (S),Regel, Vorschrift, Satzung (S),folgen, befolgen, sich nach etw. richten (V),Zählwort für Texten, Artikeln (Zähl, Lit),aber, nichtsdestoweniger, dann (Konj, Lit),Ze (Eig, F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