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署名。汉成帝初置。后世名称多变,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至隋时定名为民部,唐高宗时避太宗李世民讳,又改称户部,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
⒈ 官署名。 汉成帝 初置。后世名称多变,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至 隋 时定名为民部, 唐高宗 时避 太宗 李世民 讳,又改称户部,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参见“民部”。
引《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 成帝 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
刘昭 注引 蔡质 《汉旧仪》:“﹝民曹﹞典缮治、功作、监池、苑、囿、盗贼事。”
明 高启 《辞户部后东还出都门有作》诗:“詔贰民曹出禁林,陈辞因得解朝簪。”
“民”字共有1个读音: [mín]
汉字 | 民 |
---|---|
读音 | [mín] |
注音 | ㄇㄧㄣˊ |
部首 | [乛] 横钩 |
笔画 | 总笔画:5 部外:4 |
异体字 | ???? ????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11 |
其它编码 | 五笔:nav 仓颉:rvp 郑码:yybh 四角:77747 |
笔顺编码 | 51515 |
笔顺笔画 | フ一フ一フ |
笔顺名称 | 横折 横 竖提 横 斜钩 |
1.人民:国泰民安。为民除害。
2.指某种人:藏民。回民。农民。渔民。牧民。居民。侨民。
3.民间的:民歌。民谣。
4.非军人;非军事的:拥军爱民。民航。民用。
5.姓。
基本字义
民
mín ㄇㄧㄣˊ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同“苠”。英语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德语 Bevölkerung (S),Volk (S),volkstümlich (Adj),zivil (Adj)
“曹”字共有1个读音: [cáo]
汉字 | 曹 |
---|---|
读音 | [cáo] |
注音 | ㄘㄠˊ |
部首 | [曰] 扁日旁 |
笔画 | 总笔画:11 部外:7 |
异体字 | 㯥 傮 曺 ???? ???? ???? 漕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6F9 |
其它编码 | 五笔:gmaj 仓颉:twa 郑码:ekk 四角:55606 |
笔顺编码 | 12512212511 |
笔顺笔画 | 一丨フ一丨丨一丨フ一一 |
笔顺名称 | 横 竖 横折 横 竖 竖 横 竖 横折 横 横 |
1.等,辈:尔曹(你们)。吾曹。
2.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曹(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
3.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
4.姓。
曹
cáo ㄘㄠˊ
等,辈:尔曹(你们)。吾曹。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曹(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 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 姓。英语 ministry officials; sur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