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蔑弃”。
⒈ 亦作“蔑弃”。轻视,鄙弃。见“蔑弃”。
引《国语·周语下》:“上不象天,而下不仪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顺时,不共神祇,而蔑弃五则。”
《三国志·魏志·曹爽传》:“包藏祸心,蔑弃顾命。”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礼部一·旧制一废难复》:“今不知何时何人作俑,六科都给事,俱随班骏奔于太庙中矣,此皆蔑弃旧规遗制之极。”
鲁迅 《南腔北调集·“连环图画”辩护》:“我并不劝青年的艺术学徒蔑弃大幅的油画或水彩画,但是希望一样看重并且努力于连环图画和书报的插图。”
⒈ 蔑视废弃。
引晋·范宁〈王弼何晏论〉:「王何蔑弃典文,不遵礼度。」
“弃”字共有1个读音: [qì]
汉字 | 弃 |
---|---|
读音 | [qì] |
注音 | ㄑㄧˋ |
部首 | [廾] 弄字底 |
笔画 | 总笔画:7 部外:4 |
异体字 | 棄 ????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繁体字形 | 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F03 |
其它编码 | 五笔:ycaj 仓颉:yit 郑码:sze 四角:00443 |
笔顺编码 | 4154132 |
笔顺笔画 | 丶一フ丶一ノ丨 |
笔顺名称 | 点 横 撇折 点 横 撇 竖 |
1.放弃;扔掉:抛弃。舍弃。遗弃。弃权。弃之可惜。
2.姓。
基本字义
弃
qì ㄑㄧˋ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英语 reject, abandon, discard
德语 ablegen, ausschalten ,aufgeben ,verscherzen, wegwerf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