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讨论法律。
⒉ 依法处置。
⒊ 论说推理的法则。
⒈ 讨论法律。
引北齐 刘昼 《新论·法术》:“今法者则溺於古律,儒者则拘於旧礼,而不识情移法宜变改也。此可与守法而施教,不可与论法而立教。”
⒉ 依法处置。
引元 柳贯 《元故义乌县主簿张公墓碑铭》:“比境有疑狱当讞,輒移府君就鞠,虽鉤得其情,而论法常务平允。”
⒊ 论说推理的法则。
引梁启超 《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但其多言天鬼,颇及他界,肇创论法,渐阐哲理。”
“论”字共有2个读音: [lùn] [lún]
汉字 | 论 |
---|---|
读音 | [lùn][lún] |
注音 | ㄌㄨㄣˋ|ㄌㄨㄣˊ |
部首 | [讠] 言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4 |
异体字 | 論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論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BBA |
其它编码 | 五笔:ywxn 仓颉:ivop 郑码:sorr 四角:38712 |
笔顺编码 | 453435 |
笔顺笔画 | 丶フノ丶ノフ |
笔顺名称 | 点 横折提 撇 捺 撇 竖弯钩 |
[lùn]
1.分析和说明道理:评论。议论。
2.分析和说明道理的言论、文章或理论:舆论。社论。历史唯物论。
3.评定;看待:论罪。相提并论。
4.介词。按照:论堆卖。论件计工。
[lún]〔论语〕儒家经典之一。孔子弟子编纂的有关孔子言行的记录。共二十篇。内容有孔子谈话、答弟子问和弟子间的谈话,涉及政治、经济、教育、道德和哲学等,是研究孔子思想的主要资料。宋代把它和《大学》《中庸》《孟子》合为《四书》。
论
(論)
lùn ㄌㄨㄣˋ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看待:一概而论。 衡量,评定:论罪。论功行赏。 按照:论件。论资排辈。 姓。论
(論)
lún ㄌㄨㄣˊ
古同“伦”,条理。 〔论语〕中国古书名,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 古同“抡”,挑选。英语 debate; discuss; discourse
德语 Abhandlung, wiss. Arbeit, Beitrag (S),Meinung, Auffassung (S),Theorie, (wiss., phil., weltanschl.) Position (S),analysieren, bewerten (V),Lun (Eig, Fam)
“法”字共有1个读音: [fǎ]
汉字 | 法 |
---|---|
读音 | [fǎ] |
注音 | ㄈㄚˇ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㳒 佱 灋 砝 ???? ???? ???? 峜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D5 |
其它编码 | 五笔:ifcy 仓颉:egi 郑码:vbzs 四角:34132 |
笔顺编码 | 44112154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法。犯法。变法。军法。婚姻法。绳之以法。依法治国。
2.方法;方式:办法。用法。土法。加法。这件事没法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书。取法乎上。
4.仿效;效法:师法。法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法。现身说法。
6.法术:作法。斗(dòu)法。
7.姓。
8.指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