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住在某一地方的人。
例城内居民。——《广东军务记》
内外居民。
遍地居民。
英inhabitant;
⒈ 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
引《战国策·楚策一》:“有偏守新城,而居民苦矣。”
唐 柳宗元 《憎王孙文》:“居民怨苦兮号穹旻。”
《宣和遗事》后集:“次经过 平顺州,入城,屋甚雄壮,居民繁密,市井中货易类 燕京。”
元 柯丹邱 《荆钗记·团圆》:“我这公祖少年老成,居民无不瞻仰。”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癫犬》:“粤 西某村,居民数千家,俗尚蓄犬以为食。”
巴金 《家》九:“差不多每天都发生兵士跟学生的小冲突,闹得全城居民惊惶不安。”
⒉ 使民安居。
引《礼记·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
⒈ 泛指居住在一定区域内的人民。
近住户
英语resident, inhabitant
德语Einwohner, Bewohner, der Mann auf der Straße, Bevölkerung (S)
法语habitant, population, résident
“居”字共有1个读音: [jū]
汉字 | 居 |
---|---|
读音 | [jū] |
注音 | ㄐㄩ |
部首 | [尸] 尸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㝒 㞐 凥 ???? ???? 踞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C45 |
其它编码 | 五笔:ndd 仓颉:sjr 郑码:xmej 四角:77264 |
笔顺编码 | 51312251 |
笔顺笔画 | フ一ノ一丨丨フ一 |
笔顺名称 | 横折 横 撇 横 竖 竖 横折 横 |
1.住:居民。分居。
2.住的地方;住所:迁居。民居。故居。
3.在(某种位置):居左。居首。
4.当;任:居功。以专家自居。
5.积蓄;存:居积。奇货可居。
6.停留;固定:变动不居。岁月不居。
7.用于某些商店的名称(多为饭馆):同和居。沙锅居。
8.姓。
基本字义
居
jū ㄐㄩˉ
住:居住。居民。同居。隐居。居处(chǔ)(a.住所;b.指生活处境)。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迁居。蜗居(喻窄小的住所)。当,占,处于:居首。居中。居高临下。二者必居其一。安着,怀着:居心(怀着某种念头,有贬义)。积蓄,储存:奇货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等待时机高价出售;b.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停留:居守。平时:平居。姓。英语 live, dwell, reside, sit
德语 wohnen, leben (V)
“民”字共有1个读音: [mín]
汉字 | 民 |
---|---|
读音 | [mín] |
注音 | ㄇㄧㄣˊ |
部首 | [乛] 横钩 |
笔画 | 总笔画:5 部外:4 |
异体字 | ???? ????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11 |
其它编码 | 五笔:nav 仓颉:rvp 郑码:yybh 四角:77747 |
笔顺编码 | 51515 |
笔顺笔画 | フ一フ一フ |
笔顺名称 | 横折 横 竖提 横 斜钩 |
1.人民:国泰民安。为民除害。
2.指某种人:藏民。回民。农民。渔民。牧民。居民。侨民。
3.民间的:民歌。民谣。
4.非军人;非军事的:拥军爱民。民航。民用。
5.姓。
基本字义
民
mín ㄇㄧㄣˊ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同“苠”。英语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德语 Bevölkerung (S),Volk (S),volkstümlich (Adj),zivil (A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