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行政、立法、司法权各由彼此独立的部门行使的原则。
英separation of powers;
⒉ 中央政府与各省之间权力分开的原则。
英division of powers;
⒈ 分散权力。
引《后汉书·陈王传论》:“故推 卓(董卓 )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间不为狙诈。”
唐 李观 《上宰相安边书》:“兵有专制则毕力,将无分权则成功。”
陶菊隐 《记者生活三十年》第二章:“袁(袁世凯 )把他们打入冷宫后,他们又改而提倡地方分权的联治主义。”
⒈ 政府中不同性质的统治权功能的分离,称为「分权」。如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分由不同的、各自独立的机关行使。
反集权
“分”字共有2个读音: [fēn] [fèn]
汉字 | 分 |
---|---|
读音 | [fēn][fèn] |
注音 | ㄈㄣ|ㄈㄣˋ |
部首 | [刀] 刀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4 部外:2 |
异体字 | 份 紛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206 |
其它编码 | 五笔:wvb|wvr 仓颉:csh 郑码:oyd 四角:80227 |
笔顺编码 | 3453 |
笔顺笔画 | ノ丶フノ |
笔顺名称 | 撇 捺 横折钩 撇 |
[fēn]
1.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4.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辨别:区分。分析。
6.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fèn]1.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分
fēn ㄈㄣˉ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辨别:区分。分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分
fèn ㄈㄣ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英语 pide; small unit of time etc.
德语 teilen, trennen, spalten (V),unterscheiden, auseinanderhalten (V),verteilen, austeilen, zuteilen (V)
“权”字共有1个读音: [quán]
汉字 | 权 |
---|---|
读音 | [quán] |
注音 | ㄑㄩㄢˊ |
部首 | [木] 木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2 |
异体字 | 尌 樹 權 権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權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743 |
其它编码 | 五笔:scy 仓颉:de 郑码:fxs 四角:47940 |
笔顺编码 | 123454 |
笔顺笔画 | 一丨ノ丶フ丶 |
笔顺名称 | 横 竖 撇 点 横撇/横钩 捺 |
1.秤锤。
2.权衡:权其轻重。
3.权力:当权。有职有权。掌握大权。生杀予夺之权。
4.权利:人权。公民权。选举权。发言权。
5.有利的形势:主动权。制空权。
6.权变;权宜:权诈。权谋。通权达变。
7.权且;姑且:权充。死马权当活马医。
8.又同“颧”。
权
(權)
quán ㄑㄩㄢˊ
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政权。权力。权威。权贵。权柄。权势。生杀予夺之权。 有利的形势:主动权。 变通,不依常规:权变。权谋(随机应变的计谋)。权术。智必知权。 暂且,姑且:权且。 秤锤:权衡。 衡量,估计:权其轻重。 姓。英语 power, right, authority
德语 Amtsbefugnis (S),Recht (S, Rechtsw),genau, richtig (Adj),Quan (Eig, F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