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固定的住所、居处。
⒈ 固定的住所、居处。
引唐 戴叔伦 《海上别薛舟》诗:“自应无定所,还似欲相随。”
宋 欧阳修 《玉楼春》词:“朱阑夜夜风兼露,宿粉栖香无定所。”
《儒林外史》第八回:“穷途流落,那有定所?”
《三侠五义》第六八回:“劣兄出去閒游,毫无定所。”
⒈ 固定的居所。
引《儒林外史·第八回》:「穷途流落,那有定所?」
“定”字共有1个读音: [dìng]
汉字 | 定 |
---|---|
读音 | [dìng] |
注音 | ㄉㄧㄥˋ |
部首 | [宀] 宝盖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㝎 掟 錠 顁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B9A |
其它编码 | 五笔:pghu 仓颉:jmyo 郑码:wd 四角:30801 |
笔顺编码 | 44512134 |
笔顺笔画 | 丶丶フ一丨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横撇/横钩 横 竖 横 撇 捺 |
1.平静;稳定:立定。坐定。心神不定。
2.固定;使固定:定影。定睛。手表坏了,表针定住不动了。
3.决定;使确定:商定。定计划。开会时间定在明天上午。
4.已经确定的;不改变的:定理。定论。定局。
5.规定的:定量。定时。定期。
6.约定:定酒席。
7.必定;一定:定可取得胜利。
8.姓。
基本字义
定
dìng ㄉㄧㄥˋ
不动的,不变的:定额。定价。定律。定论。定期。定型。定义。定都(dū)。定稿。定数(shù)(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定。规定。鉴定。使不变动:定案。定罪。决定。确定。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定。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定。确凿,必然的:必定。镇定。预先约妥:定计。定情。定货。定做。姓。英语 decide, settle, fix
德语 festmachen, bestimmen, entscheiden,anordnen (V),sich entschliessen (V)
“所”字共有1个读音: [suǒ]
汉字 | 所 |
---|---|
读音 | [suǒ] |
注音 | ㄙㄨㄛˇ |
部首 | [户] 户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4 |
异体字 | ???? 㪽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240 |
其它编码 | 五笔:rnrh 仓颉:hshml 郑码:pdxp 四角:72221 |
笔顺编码 | 33513312 |
笔顺笔画 | ノノフ一ノノ一丨 |
笔顺名称 | 撇 撇 横折 横 撇 撇 横 竖 |
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
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基本字义
所
suǒ ㄙㄨㄛˇ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姓。英语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德语 Platz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