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典章法则。
英rule;
⒈ 典章法则;准则。
引《书·五子之歌》:“有典有则,貽厥子孙。”
孔 传:“典,谓经籍;则,法。”
《南齐书·东昏侯纪赞》:“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
唐 杜甫 《入奏行赠西山检察使窦侍御》诗:“政用疏通合典则,戚联豪贵躭文儒。”
清 纳兰性德 《自鸣钟赋》:“洵足媲铜仪玉簫,垂为典则而难改。”
⒉ 特指诗文等的法则、章法。
引《隋书·经籍志一》:“俭 又别撰《七志》……文义浅近,未为典则。”
《隶续·米巫祭酒张普题字》 宋 洪适 释:“此碑字画放纵欹斜,略无典则,乃羣小所书。”
陈衍 《元诗纪事·赵孟頫》:“《清容居士集》:松雪翁 诗法高踵 魏 晋,为律诗则专守 唐 法,故虽造次训答,必守典则。”
鲁迅 《华盖集续编·古书与白话》:“便是文章,也未必独有万古不磨的典则。”
“典”字共有1个读音: [diǎn]
汉字 | 典 |
---|---|
读音 | [diǎn] |
注音 | ㄉㄧㄢˇ |
部首 | [八] 八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6 |
异体字 | 䓦 敟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178 |
其它编码 | 五笔:mawu 仓颉:tbc 郑码:ldeo 四角:55801 |
笔顺编码 | 2512213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丨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竖 横 撇 点 |
1.标准;法则:典范。典章。
2.典范性书籍:词典。引经据典。
3.典故:用典。出典。
4.典礼:盛典。大典。
5.主持;主管:典试。典狱。
6.姓。
7.一方把土地、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换取一笔钱,不付利息,议定年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
基本字义
典
diǎn ㄉㄧㄢˇ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 ➊ 典制和掌故; ➋ 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指典礼:盛典。大典。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姓。英语 law, canon; documentation; classic, scripture
德语 Standardwerk, Kanon
“则”字共有1个读音: [zé]
汉字 | 则 |
---|---|
读音 | [zé] |
注音 | ㄗㄜˊ |
部首 | [刂] 立刀旁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4 |
异体字 | 則 ???? ???? ????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則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219 |
其它编码 | 五笔:mjh 仓颉:boln 郑码:lokd 四角:72800 |
笔顺编码 | 253422 |
笔顺笔画 | 丨フノ丶丨丨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撇 点 竖 竖钩 |
1.规范;榜样:以身作则。
2.规则:细则。
3.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4.连词。1.表示承接关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2.表示转折关系:欲速则不达。
5.是;乃是:此则余之过也。
6.与“作”义相近,宋、元、明小说戏曲里常用:则甚(作什么)。不则声。
7.量词。用于成文的条数:试题三则。新闻两则。
基本字义
则
(則)
zé ㄗㄜˊ
模范:以身作则。 规程,制度:规则。总则。原则。细则。 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则喜。 表示转折,却:今则不然。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则余之罪也。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则房子太小,二则参加的人数多。 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则甚(做什么)。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则。英语 rule, law, regulation; grades
德语 Muster, Kriterium, Maßstab, Richtschnur, Standard (S),Regel, Vorschrift, Satzung (S),folgen, befolgen, sich nach etw. richten (V),Zählwort für Texten, Artikeln (Zähl, Lit),aber, nichtsdestoweniger, dann (Konj, Lit),Ze (Eig, F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