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舍不得拿出去,出手小气。
⒈ 亦作“出内之吝”。舍不得拿出去,出手小气。
引《论语·尧曰》:“子 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俞樾 《群经平议·论语二》:“此自言出之吝耳,纳则何吝之有?因出纳为人之恒言,故言出而并及纳。”
《北史·甄琛传》:“语称出内之吝,有司之福;施惠之难,人君之祸。”
宋 苏轼 《乞减价粜常平米赈济状》:“河北 诸路并係灾伤,内 定州 一路,虽只是雨水为害,然其实亦及五分以上。只缘有司出纳之吝,不与尽实检放,秋税内 定州 只放二分。”
“纳”字共有1个读音: [nà]
汉字 | 纳 |
---|---|
读音 | [nà] |
注音 | ㄋㄚˋ |
部首 | [纟] 绞丝旁 |
笔画 | 总笔画:7 部外:4 |
异体字 | 納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納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7EB3 |
其它编码 | 五笔:xmwy 仓颉:vmob 郑码:zlod 四角:24127 |
笔顺编码 | 5512534 |
笔顺笔画 | フフ一丨フノ丶 |
笔顺名称 | 撇折 撇折 提 竖 横折钩 撇 点 |
1.收进来;放进来:出纳。闭门不纳。
2.接受:纳降。采纳。
3.享受:纳凉。
4.放进去:纳入正轨。
5.交付(捐税、公粮等):纳税。纳粮。
6.姓。
7.缝纫方法,在鞋底、袜底等上面密密地缝,使它结实耐磨:纳鞋底子。
纳
(納)
nà ㄋㄚˋ
收入,放进:出纳。藏污纳垢。 接受:采纳。笑纳。纳谏。 享受:纳福。纳凉。 缴付:纳税。 补缀,缝补;现多指密密地缝:纳鞋底。 姓。英语 admit, take, receive, accept
德语 akzeptieren, annehmen, genießen (V),bezahlen, entrichten (V),Na (Eig, F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