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承受诏命。
⒈ 承受诏命。
引唐 韩愈 《送幽州李端公序》:“某( 李藩 )前年被詔,告礼 幽州。”
《新唐书·张九龄传》:“会赐 渤海 詔,而书命无足为者,乃召 九龄 为之,被詔輒成。”
“诏”字共有1个读音: [zhào]
汉字 | 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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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 | [zhào] |
注音 | ㄓㄠˋ |
部首 | [讠] 言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7 部外:5 |
异体字 | 詔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詔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BCF |
其它编码 | 五笔:yvkg 仓颉:ivshr 郑码:syj 四角:37762 |
笔顺编码 | 4553251 |
笔顺笔画 | 丶フフノ丨フ一 |
1.告诉。
2.诏书,古代皇帝颁发的命令。
基本字义
诏
(詔)
zhào ㄓㄠˋ
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诏书。诏令。诏谕。奉诏。遗诏。英语 decree, proclaim; imperial decree
德语 kaiserliches Edikt ,unterrichten, unterweisen, beleh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