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教语。本谓藏珍宝之所,喻指涅盘,谓自由无碍的境界。
⒈ 佛教语。本谓藏珍宝之所,喻指涅槃,谓自由无碍的境界。
引《法华经·化城喻品》:“若能前至宝所,亦可得去。”
《摩诃止观》卷一:“界内小道,极在化城,故为细;界外大道,极在宝所,故为麤。”
唐 杨炯 《梓州惠义寺重阁铭》:“是则毘耶四会,俱发道心;险路众人,咸知宝所。”
《古尊宿语录》卷三二:“譬如造得一隻船,上面一一装载了,要千里至乎宝所。”
“宝”字共有1个读音: [bǎo]
汉字 | 宝 |
---|---|
读音 | [bǎo] |
注音 | ㄅㄠˇ |
部首 | [宀] 宝盖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寶 珤 寚 寳 靌 㻄 ???? ???? ???? ???? ???? ???? ???? ????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繁体字形 | 寶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B9D |
其它编码 | 五笔:pgyu 仓颉:jmgi 郑码:wdcs 四角:30103 |
笔顺编码 | 44511214 |
笔顺笔画 | 丶丶フ一一丨一丶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横撇/横钩 横 横 竖 横 点 |
1.珍贵的东西:国宝。献宝。粮食是宝中之宝。
2.珍贵的:宝刀。宝剑。宝石。宝物。
3.旧时的一种赌具,方形,多用牛角制成,上有指示方向的记号。见〖压宝〗。
4.敬辞,用于称对方的家眷、铺子等:宝眷。宝号。宝刹。
5.姓。
基本字义
宝
(寳)
bǎo ㄅㄠˇ
玉器,泛指珍贵的东西:宝贝。宝剑。宝物。宝藏(zàng )。国宝。财宝。珍宝。传(chuán)家宝。如获至宝。宝贵。 帝王的印信,借指帝位:宝座。登大宝(皇帝登基)。 敬辞,用于称别人的,宝地。宝刹(称呼庙字)。宝号(称呼别人的店铺)。 指金属货币:元宝。 赌具的一种:开宝。押宝。英语 treasure, jewel; precious, rare
德语 Juwel, Schatz, Preziosen (S)
“所”字共有1个读音: [suǒ]
汉字 | 所 |
---|---|
读音 | [suǒ] |
注音 | ㄙㄨㄛˇ |
部首 | [户] 户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4 |
异体字 | ???? 㪽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240 |
其它编码 | 五笔:rnrh 仓颉:hshml 郑码:pdxp 四角:72221 |
笔顺编码 | 33513312 |
笔顺笔画 | ノノフ一ノノ一丨 |
笔顺名称 | 撇 撇 横折 横 撇 撇 横 竖 |
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
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基本字义
所
suǒ ㄙㄨㄛˇ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姓。英语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德语 Platz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