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国君的直辖地。指釆邑之外的土地。
⒈ 国君的直辖地。指釆邑之外的土地。
引《周礼·地官·载师》:“以公邑之田任甸地。”
郑玄 注:“公邑,谓六遂餘地,天子使大夫治之。自此以外皆然。”
清 林颐山 《释赋税二》:“依《司马法》,车一乘,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为王畿,乡遂与公邑与采地与侯国同制。”
“邑”字共有1个读音: [yì]
汉字 | 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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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 | [yì] |
注音 | ㄧˋ |
部首 | [邑] 邑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7 部外:0 |
异体字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091 |
其它编码 | 五笔:kcb 仓颉:rau 郑码:jyia 四角:60717 |
笔顺编码 | 2515215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フ丨一フ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横折 竖 横 竖弯钩 |
1.泛指城市:通都大邑。
2.县。
基本字义
邑
yì ㄧˋ
城市,都城:城邑。都邑。旧指县:邑人(同乡的人)。邑庠(明清时称县学)。邑宰。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采邑。古同“悒”,愁闷不安。英语 area, district, city, 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