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法律用语。故,谓故意出入人罪;失,谓因失误而出入人罪。
⒈ 法律用语。故,谓故意出入人罪;失,谓因失误而出入人罪。
引《唐律·名例·人兼有议请减》:“若从坐减、自首减、故失减、公坐相承减,又以议、请、减之类,得累减。”
长孙无忌 等疏议:“‘故失减’者,谓判官故出人罪,放而还获,减一等;通判之官不知情,以失论,失出减判官之罪五等。”
宋 沉作喆 《寓简》卷五:“国初,违制之法,无故失,率坐徒二年。 王沂公 为相,请分故失,非亲被制书者,止以失论。”
《明史·刑法志一》:“若輒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明律·刑律十一·有司决囚等第》:“若明称寃抑,不为申理者,以入人罪故失论。”
⒈ 法律上指科刑不当,故意减轻或加重罪刑。
例如:「法院对这件案子的判决有故失之嫌,引起社会大众的不满。」
“故”字共有1个读音: [gù]
汉字 | 故 |
---|---|
读音 | [gù] |
注音 | ㄍㄨˋ |
部首 | [攵] 反文旁 |
笔画 | 总笔画:9 部外:5 |
异体字 | 雇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545 |
其它编码 | 五笔:dty 仓颉:jrok 郑码:edjm 四角:48640 |
笔顺编码 | 122513134 |
笔顺笔画 | 一丨丨フ一ノ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横 竖 竖 横折 横 撇 横 撇 捺 |
1.事情;事故:细故。变故。
2.缘故;原因:无故缺勤。不知何故。
3.故意;有意:故作镇静。明知故犯。
4.所以;因此:因大雨,故未如期起程。
5.姓。
6.原来的;从前的;旧的:故址。故乡。依然故我。
7.朋友;友情:亲故。沾亲带故。
8.(人)死亡:病故。染病身故。父母早故。
基本字义
故
gù ㄍㄨˋ
意外的事情:事故。变故。故障。原因:缘故。原故。有心,存心:故意。故杀(有意谋杀)。明知故犯。老,旧,过去的,原来的:故事(a.旧事,成例;b.有连贯性的比较完整的事情,比较适合于口头讲述,“事”读轻声)。故人。故乡。故土(故乡)。故园(故乡)。故居。故国(故乡,亦指祖国)。故纸堆(泛指旧而多的文籍)。革故鼎新(“革”,除去;“鼎”,更新;破除旧的,建立新的)。故步自封(“故步”,原来的步子;“封”,限制;喻安于现状,不求进取。亦作“固步自封”)。朋友,友情:亲故。沾亲带故。死亡(指人):故去。病故。所以,因此:故此。故而。古同“顾”,反而。英语 ancient, old; reason, because
德语 daher, deshalb
“失”字共有1个读音: [shī]
汉字 | 失 |
---|---|
读音 | [shī] |
注音 | ㄕ |
部首 | [大] 大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5 部外:2 |
异体字 | 佚 ???? 泆 軼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931 |
其它编码 | 五笔:rwi|tgi 仓颉:hqo 郑码:mbod 四角:25800 |
笔顺编码 | 31134 |
笔顺笔画 | ノ一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撇 横 横 撇 捺 |
1.丢掉:遗失。丧失。
2.找不着:迷失路径。
3.违背:失信。失约。
4.没有把握住:失手。失足。
5.没有达到目的:失意。失望。
6.改变常态:失色。失神。
7.错误:过失。千虑一失。
基本字义
失
shī ㄕˉ
丢:遗失。坐失良机。收复失地。流离失所。违背:失约。失信。找不着:迷失方向。没有掌握住:失言。失职。失调(tiáo )。没有达到:失望。失意。错误:失误。失策。过失。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改变常态:惊慌失色。英语 lose; make mistake, neglect
德语 ausfallen, scheitern ,fehlen, fehlschlagen ,verlie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