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主管的官吏。
⒉ 吏员的通称。清代司、道、府、厅、州、县的吏员都叫典吏。见《清会典·吏部·文选清吏司一》“八曰吏”注。
⒈ 主管的官吏。
引唐 陈子昂 《上蜀川安危事》:“蜀 中诸州百姓所以逃亡者,实缘官人贪暴,不奉国法;典吏游容,因此侵渔。”
⒉ 吏员的通称。 清 代司、道、府、厅、州、县的吏员都叫典吏。见《清会典·吏部·文选清吏司一》“八曰吏”注。
“典”字共有1个读音: [diǎn]
汉字 | 典 |
---|---|
读音 | [diǎn] |
注音 | ㄉㄧㄢˇ |
部首 | [八] 八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6 |
异体字 | 䓦 敟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178 |
其它编码 | 五笔:mawu 仓颉:tbc 郑码:ldeo 四角:55801 |
笔顺编码 | 2512213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丨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竖 横 撇 点 |
1.标准;法则:典范。典章。
2.典范性书籍:词典。引经据典。
3.典故:用典。出典。
4.典礼:盛典。大典。
5.主持;主管:典试。典狱。
6.姓。
7.一方把土地、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换取一笔钱,不付利息,议定年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
基本字义
典
diǎn ㄉㄧㄢˇ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 ➊ 典制和掌故; ➋ 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指典礼:盛典。大典。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姓。英语 law, canon; documentation; classic, scripture
德语 Standardwerk, Kanon
“吏”字共有1个读音: [lì]
汉字 | 吏 |
---|---|
读音 | [lì] |
注音 | ㄌㄧˋ |
部首 | [口] 口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3 |
异体字 | 叓 㕝 吏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40F |
其它编码 | 五笔:gkqi|gkri 仓颉:jlk 郑码:ajos 四角:50006 |
笔顺编码 | 125134 |
笔顺笔画 | 一丨フ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横 竖 横折 横 撇 捺 |
1.旧时没有品级的小公务人员:胥吏。
2.旧时泛指官吏:大吏。酷吏。
3.姓。
基本字义
吏
lì ㄌㄧˋ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吏治。官吏。 旧指小公务员:吏员。胥吏(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英语 government official, magistrate
德语 Mandarin, kleinerer Beamter ,engl: minor offi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