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易·系辞下》:“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后以“非据”谓非分占据的职位。
⒉ 用为才不称职的谦词。
⒈ 后以“非据”谓非分占据的职位。
引《易·繫辞下》:“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
晋 干宝 《搜神记》卷七:“﹝ 王敦 ﹞又将以无德之材,欲窃非据也。”
⒉ 用为才不称职的谦词。
引唐 韩愈 《为裴相公让官表》:“岂可叨居,以彰非据。”
宋 王禹偁 《代吕相公让右仆射表》:“虽听已行之命,实怀非据之忧。”
⒈ 语本指非本分所应得者。
引《易经·系辞下》:「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
《三国志·卷三五·蜀书·诸葛亮传》:「臣以弱才,叨窃非据,亲秉旄钺以厉三军。」
“非”字共有1个读音: [fēi]
汉字 | 非 |
---|---|
读音 | [fēi] |
注音 | ㄈㄟ |
部首 | [非] 非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0 |
异体字 |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75E |
其它编码 | 五笔:djdd|hdhd 仓颉:lmsy 郑码:kc 四角:11111 |
笔顺编码 | 21112111 |
笔顺笔画 | 丨一一一丨一一一 |
笔顺名称 | 竖 横 横 横 竖 横 横 横 |
1.错误(跟“是”相对):是非。习非成是。痛改前非。
2.不合于:非法。非礼。非分(fèn)。
3.不以为然;反对;责备:非难。非议。无可厚非。
4.不是:答非所问。此情此景非笔墨所能形容。
5.前缀。用在一些名词性成分的前面,表示不属于某种范围:非金属。非晶体。非司机。
6.不:非同小可。非同寻常。
7.跟“不”呼应,表示必须:要想做出成绩,非下苦功不可。
8.一定要;偏偏:不行,我非去!
9.不好;糟:景况日非。
10.指非洲。
基本字义
非
fēi ㄈㄟˉ
不,不是:非凡。非法。非分(fèn )。非礼。非但。非同小可。啼笑皆非。 不对,过失:痛改前非。文过饰非。习非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非看这本书。 责怪,反对:非难(nàn )。非议。无可厚非。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非。西非。英语
not, negative, non-; oppose
德语 Afrika (Abkürzung) ,non-, nicht- (Präfix)
“据”字共有2个读音: [jù] [jū]
汉字 | 据 |
---|---|
读音 | [jù][jū] |
注音 | ㄐㄩˋ|ㄐㄩ |
部首 | [扌] 提手旁 |
笔画 | 总笔画:11 部外:8 |
异体字 | 據 拠 㨿 㩀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據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36E |
其它编码 | 五笔:rndg 仓颉:qsjr 郑码:dxej 四角:57064 |
笔顺编码 | 12151312251 |
笔顺笔画 | 一丨一フ一ノ一丨丨フ一 |
笔顺名称 | 横 竖钩 提 横折 横 撇 横 竖 竖 横折 横 |
[jù]
1.占据:据为己有。
2.凭借;依靠:据点。据险固守。
3.按照;依据:据理力争。据实报告。据民歌改编。
4.可以用作证明的事物:凭据。证据。字据。论据。票据。实据。
5.姓。
[jū]拮据(形):经济境况不好,缺少钱,境况窘迫:手头据。
据
(據)
jù ㄐㄩˋ
凭依、倚仗:据点。据险固守。 占有:窃据。盘据。据为己有。 可以用做证明的事物:字据。证据。单据。论据。契据。言之有据。 按照:据实。据称。依据。据事直书。据
jū ㄐㄩˉ
〔拮据〕同“拮”。英语 to occupy, take possession of; a base, position
德语 etwas in Besitz nehmen, etwas besitz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