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教语。指讲经说法者的座席。引申指讲说佛法的集会。
⒈ 佛教语。指讲经说法者的座席。引申指讲说佛法的集会。
引《楞严经》卷一:“法筵清众,得未曾有。”
南朝 齐 孔稚珪 《北山移文》:“道帙长摈,法筵久埋。”
清 姚鼐 《魏三藏菩提流支在胡相国第译<金刚经>刻石拓本》诗:“糜烂战鬭峻刑网,穷饰寺庙开法筵。”
⒈ 讲说佛法的聚会。
引《文选·孔融·北山移文》:「道帙长殡,法筵久埋。」
《北齐书·卷二十四·杜弼传》:「魏帝集名僧于显阳殿讲说佛理,弼与吏部尚书杨愔、中书令邢邵,秘书监魏收等并侍法筵。」
⒉ 道教称天尊说法时,供诸天仙众,集坐听法的筵席。
英语the seat of the Law, on which the one who explains the doctrine is seated (Buddhism)
“法”字共有1个读音: [fǎ]
汉字 | 法 |
---|---|
读音 | [fǎ] |
注音 | ㄈㄚˇ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㳒 佱 灋 砝 ???? ???? ???? 峜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D5 |
其它编码 | 五笔:ifcy 仓颉:egi 郑码:vbzs 四角:34132 |
笔顺编码 | 44112154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法。犯法。变法。军法。婚姻法。绳之以法。依法治国。
2.方法;方式:办法。用法。土法。加法。这件事没法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书。取法乎上。
4.仿效;效法:师法。法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法。现身说法。
6.法术:作法。斗(dòu)法。
7.姓。
8.指法国:
“筵”字共有1个读音: [yán]
汉字 | 筵 |
---|---|
读音 | [yán] |
注音 | ㄧㄢˊ |
部首 | [竹] 竹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12 部外:6 |
异体字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7B75 |
其它编码 | 五笔:tthp 仓颉:hnkm 郑码:mmiy 四角:88401 |
笔顺编码 | 314314321554 |
笔顺笔画 | ノ一丶ノ一丶ノ丨一フフ丶 |
笔顺名称 | 撇 横 点 撇 横 点 撇 竖 横 竖折/竖弯 横折折撇 捺 |
古人席地而坐时铺的席,泛指筵席:喜筵。寿筵。
基本字义
筵
yán ㄧㄢˊ
竹席:筵席。酒席:喜筵。寿筵。英语 bamboo mat; feast, banquet
德语 (veraltet) Sitzma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