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处庭中,以示平等。
⒉ 指分处庭中。
⒈ 分处庭中,以示平等。
引《汉书·货殖传》:“子赣 结駟连骑,束帛之币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
《隋书·卢思道传》:“通人 杨令君、邢特进 已下,皆分庭致礼,倒屣相接。”
《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宣和五年》:“对罢,诣 王黼 第, 黼 欲令庭趋, 尼楚赫 不可,分庭而见。”
清 李渔 《蜃中楼·寄书》:“使君秉天朝宪节,寡人司水国微权,既辱分庭,只行抗礼。”
⒉ 指分处庭中。
引南朝 宋 颜延之 《应诏宴曲水作》诗:“分庭荐乐,析波浮体。”
“分”字共有2个读音: [fēn] [fèn]
汉字 | 分 |
---|---|
读音 | [fēn][fèn] |
注音 | ㄈㄣ|ㄈㄣˋ |
部首 | [刀] 刀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4 部外:2 |
异体字 | 份 紛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206 |
其它编码 | 五笔:wvb|wvr 仓颉:csh 郑码:oyd 四角:80227 |
笔顺编码 | 3453 |
笔顺笔画 | ノ丶フノ |
笔顺名称 | 撇 捺 横折钩 撇 |
[fēn]
1.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4.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辨别:区分。分析。
6.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fèn]1.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分
fēn ㄈㄣˉ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辨别:区分。分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分
fèn ㄈㄣ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英语 pide; small unit of time etc.
德语 teilen, trennen, spalten (V),unterscheiden, auseinanderhalten (V),verteilen, austeilen, zuteilen (V)
“庭”字共有1个读音: [tíng]
汉字 | 庭 |
---|---|
读音 | [tíng] |
注音 | ㄊㄧㄥˊ |
部首 | [广] 广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9 部外:6 |
异体字 | 廷 閮 ???? ???? ????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EAD |
其它编码 | 五笔:ytfp|otfp 仓颉:inkg 郑码:tgby 四角:00241 |
笔顺编码 | 413312154 |
笔顺笔画 | 丶一ノノ一丨一フ丶 |
笔顺名称 | 点 横 撇 撇 横 竖 横 横折折撇 捺 |
1.院子;院落:前庭。
2.厅堂:大庭广众。
3.司法机关审判案件的地方:法庭。开庭。
基本字义
庭
tíng ㄊㄧㄥˊ
堂阶前的院子:庭院。庭园。庭除(“除”,台阶)。厅堂:庭宇。庭闱(父母所属内室,借指父母)。庭训(父亲的教诲,亦指家教)。家庭。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法庭。古同“廷”,朝廷。英语 courtyard; spacious hall or yard
德语 Empfangssaal (des Kaisers) (S),Familie (S),Gerichtshof (S, Rechtsw),Gerichtszimmer (vgl. germanisch, altnordisch und neuisländisch: Þing (Ding , Thing) (S, Rechtsw),Halle (S),Haus (S),Hof (S, Arch),Kaiserhof (S),gebraucht für 廷(tí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