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
⒈ 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
引唐 陆贽 《奏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须先鞠犯状,审得实情,宪司察寃,法寺论罪,会府覆奏,掖垣参详,如是悉无异词,然后谓之狱成。”
宋 龚鼎臣 《东原录》:“法官坏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为上位所荐举,无田改官。”
《宋史·职官志十二》:“朕每览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
“法”字共有1个读音: [fǎ]
汉字 | 法 |
---|---|
读音 | [fǎ] |
注音 | ㄈㄚˇ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㳒 佱 灋 砝 ???? ???? ???? 峜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D5 |
其它编码 | 五笔:ifcy 仓颉:egi 郑码:vbzs 四角:34132 |
笔顺编码 | 44112154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法。犯法。变法。军法。婚姻法。绳之以法。依法治国。
2.方法;方式:办法。用法。土法。加法。这件事没法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书。取法乎上。
4.仿效;效法:师法。法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法。现身说法。
6.法术:作法。斗(dòu)法。
7.姓。
8.指法国:
“寺”字共有1个读音: [sì]
汉字 | 寺 |
---|---|
读音 | [sì] |
注音 | ㄙˋ |
部首 | [寸] 寸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3 |
异体字 | 䦙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BFA |
其它编码 | 五笔:ffu 仓颉:gdi 郑码:bds 四角:40341 |
笔顺编码 | 121124 |
笔顺笔画 | 一丨一一丨丶 |
笔顺名称 | 横 竖 横 横 竖钩 点 |
1.古代官署名:大理寺。太常寺。
2.佛教的庙宇:碧云寺。护国寺。
3.伊斯兰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清真寺。
4.姓。
基本字义
寺
sì ㄙˋ
古代官署名:太常寺(古代掌管宗庙礼仪的官署)。鸿胪寺(略同于现代的礼宾司)。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佛寺。寺观(guàn )。伊斯兰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清真寺。英语 court, office; temple, monastery
德语 Kloster (S, Buddh),Tempel (S, Budd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