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别治理。
⒈ 分别治理。
引《管子·权修》:“朝不合众,乡分治也。”
《史记·周本纪》:“王赧 时东西 周 分治。”
《三国志·魏志·卫觊传》:“其来降者,未肯言舍邪就正,咸称迫於困急,是与六国分治,无以为异也。”
“分”字共有2个读音: [fēn] [fèn]
汉字 | 分 |
---|---|
读音 | [fēn][fèn] |
注音 | ㄈㄣ|ㄈㄣˋ |
部首 | [刀] 刀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4 部外:2 |
异体字 | 份 紛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206 |
其它编码 | 五笔:wvb|wvr 仓颉:csh 郑码:oyd 四角:80227 |
笔顺编码 | 3453 |
笔顺笔画 | ノ丶フノ |
笔顺名称 | 撇 捺 横折钩 撇 |
[fēn]
1.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4.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辨别:区分。分析。
6.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fèn]1.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分
fēn ㄈㄣˉ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辨别:区分。分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分
fèn ㄈㄣ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英语 pide; small unit of time etc.
德语 teilen, trennen, spalten (V),unterscheiden, auseinanderhalten (V),verteilen, austeilen, zuteilen (V)
“治”字共有1个读音: [zhì]
汉字 | 治 |
---|---|
读音 | [zhì] |
注音 | ㄓˋ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乿 ????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BB |
其它编码 | 五笔:ickg 仓颉:eir 郑码:vzj 四角:33160 |
笔顺编码 | 44154251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フ丶丨フ一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撇折 点 竖 横折 横 |
1.治理:治家。治国。自治。治标。治本。治淮(淮河)。
2.指安定或太平:治世。天下大治。
3.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县治。府治。省治。
4.医治:治病。我的病已经治好了。
5.消灭(害虫):治蝗。治蚜虫。
6.惩办:治罪。惩治。处治。
7.研究:治学。
8.姓。
基本字义
治
zhì ㄓˋ
管理,处理:治理。治家。治丧。治标。治本。治国安邦。自治。统治(a.管理;b.分配)。 整理:治河。治水。 惩办:治罪。处(chǔ)治。 医疗:治病。治疗。医治。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治蝗。治蚜虫。 从事研究:治学。治史。 安定:治世。治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治。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姓。英语 govern, regulate, administer
德语 Heilung, behandeln (M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