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掌理律令条文。
⒉ 指经典。
⒊ 指记载典章制度的文献。
⒈ 掌理律令条文。
引《汉书·刑法志》:“今律令烦多而不约,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
⒉ 指经典。
引《后汉书·延笃传》:“观夫仁孝之辩,纷然异端,互引典文,代取事据,可谓篤论矣。”
《隋书·经籍志一》:“至于 战国,典文遗弃,六经之儒,不能究其宗旨。”
⒊ 指记载典章制度的文献。
引南朝 梁 沉约 《上宋书表》:“自 永光 以来,至於禪让,十餘年内,闕而不续,一代典文,始末未举。”
“典”字共有1个读音: [diǎn]
汉字 | 典 |
---|---|
读音 | [diǎn] |
注音 | ㄉㄧㄢˇ |
部首 | [八] 八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6 |
异体字 | 䓦 敟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178 |
其它编码 | 五笔:mawu 仓颉:tbc 郑码:ldeo 四角:55801 |
笔顺编码 | 2512213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丨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竖 横 撇 点 |
1.标准;法则:典范。典章。
2.典范性书籍:词典。引经据典。
3.典故:用典。出典。
4.典礼:盛典。大典。
5.主持;主管:典试。典狱。
6.姓。
7.一方把土地、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换取一笔钱,不付利息,议定年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
基本字义
典
diǎn ㄉㄧㄢˇ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 ➊ 典制和掌故; ➋ 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指典礼:盛典。大典。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姓。英语 law, canon; documentation; classic, scripture
德语 Standardwerk, Kanon
“文”字共有1个读音: [wén]
汉字 | 文 |
---|---|
读音 | [wén] |
注音 | ㄨㄣˊ |
部首 | [文] 文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4 部外:0 |
异体字 |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587 |
其它编码 | 五笔:yygy 仓颉:yk 郑码:so 四角:00400 |
笔顺编码 | 4134 |
笔顺笔画 | 丶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点 横 撇 捺 |
1.字;语言的书面形式:甲骨文。英文。
2.文章:散文。议论文。
3.文言:半文半白。
4.指文科:文理分科。
5.非军事的。与“武”相对:文职。文武双全。
6.柔和;不猛烈:文弱。文火。
7.旧指礼节、仪式等:繁文缛节。
8.指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文。水文。
9.在身上、脸上刺画花纹或字:文身。文双颊。
10.文饰;掩饰:文过饰非。
11.⑪量词。用于旧时的铜钱:一文不值。
基本字义
文
wén ㄨㄣˊ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文锦。 刺画花纹:文身。 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文盲。以文害辞。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文凭。文艺。文体。文典。文苑。文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文采( ➊ 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 ➋ 错杂艳丽的色彩)。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文化。文物。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文。水文。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文。繁文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文质彬彬。 温和:文火。文静。文雅。 指非军事的:文职。文治武功(指礼乐教化和军事功绩)。 指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文言。文白间杂。 专指社会科学:文科。 掩饰:文过饰非。 量词,指旧时小铜钱:一文不名。 姓。英语 literature, culture, writing
德语 Radikal Nr. 67 = Kultur, Literatur, Schrift (Sprachw),Sprache, Schrift, Lehre (S),Wen (Eig, F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