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积压之事务。
⒉ 旷废职务。
⒈ 积压之事务。
引《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公不留宾,而亦无废事。”
《汉书·成帝纪》:“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
宋 王安石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言 文王 所用,文武各得其才,而无废事也。”
⒉ 旷废职务。
引汉 王充 《论衡·道虚》:“使 黄帝 废事修道,则心意调和,形体肥劲,是与 尧 舜 异也,异则功不同矣。”
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史料一·讷相临洺关之败》:“酣嬉废事,吏治日坏。”
“废”字共有1个读音: [fèi]
汉字 | 废 |
---|---|
读音 | [fèi] |
注音 | ㄈㄟˋ |
部首 | [广] 广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廢 廃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繁体字形 | 廢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E9F |
其它编码 | 五笔:ynty|onty 仓颉:iive 郑码:tgxs 四角:00247 |
笔顺编码 | 41353544 |
笔顺笔画 | 丶一ノフノフ丶丶 |
笔顺名称 | 点 横 撇 撇折 撇 横撇/横钩 捺 点 |
1.不再使用;不再继续:废除。半途而废。这个煤窑废了。
2.荒芜;衰败:废园。废墟。
3.没有用的或失去了原来的作用的:废话。废报纸。废钢铁。
4.肢体伤残:残废。废疾(残疾)。
5.废黜。
基本字义
废
(廢)
fèi ㄈㄟˋ
停止,不再使用:废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废除。废黜(罢免,革除)。废帝(被废黜的皇帝)。废弃。废止。废置。因噎废食。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废话。废品。废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废。利用“三废”(“三废”,废气、废水、废渣)。荒芜,衰败:田园荒废。几经兴废。重伤或杀死某人:废了他。英语 abrogate, terminate, discard
德语 aufgeben; fallenlassen ,invalid(e);körperlich behindert ,unbrauchbar; Abfall
“事”字共有1个读音: [shì]
汉字 | 事 |
---|---|
读音 | [shì] |
注音 | ㄕˋ |
部首 | [亅] 竖钩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7 |
异体字 | 㕝 亊 叓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4E8B |
其它编码 | 五笔:gkvh 仓颉:jlln 郑码:djxb 四角:50007 |
笔顺编码 | 12515112 |
笔顺笔画 | 一丨フ一フ一一丨 |
笔顺名称 | 横 竖 横折 横 横折 横 横 竖钩 |
1.事情:国事。公事。
2.事故:出事。平安无事。
3.职业:谋事。
4.关系;责任:回去吧,没有你的事了。
5.从事:大事宣传。
6.侍奉;伺候:事亲。不事王侯。
基本字义
事
shì ㄕˋ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职业:谋事(指找职业)。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服侍:事父母。英语 affair, matter, business; to serve; accident, incident
德语 Angelegenheit, Ereignis, Geschäft; Unfall (S),Angelegenheit (S),Sache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