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法言,合于礼法的言辞。
⒉ 典雅有据的言辞。
⒈ 法言,合于礼法的言辞。
引《国语·晋语二》:“怀之以典言,薄其要结而厚德之,以示之信。”
韦昭 注:“典,法也。法言,谓 阳穀 之会,以四教令诸侯之属。”
⒉ 典雅有据的言辞。
引晋 皇甫谧 《三都赋序》:“逮 汉 贾谊 颇节之以礼。自时厥后,缀文之士,不率典言,并务恢张。”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杂文》:“崔駰 《达旨》,吐典言之裁。”
章炳麟 《辨诗》:“古者多见 子夏、李斯 之篇,故其文章都雅,造之自我,皆合典言。”
“典”字共有1个读音: [diǎn]
汉字 | 典 |
---|---|
读音 | [diǎn] |
注音 | ㄉㄧㄢˇ |
部首 | [八] 八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6 |
异体字 | 䓦 敟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178 |
其它编码 | 五笔:mawu 仓颉:tbc 郑码:ldeo 四角:55801 |
笔顺编码 | 2512213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丨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竖 横 撇 点 |
1.标准;法则:典范。典章。
2.典范性书籍:词典。引经据典。
3.典故:用典。出典。
4.典礼:盛典。大典。
5.主持;主管:典试。典狱。
6.姓。
7.一方把土地、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换取一笔钱,不付利息,议定年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
基本字义
典
diǎn ㄉㄧㄢˇ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 ➊ 典制和掌故; ➋ 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指典礼:盛典。大典。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姓。英语 law, canon; documentation; classic, scripture
德语 Standardwerk, Kanon
“言”字共有1个读音: [yán]
汉字 | 言 |
---|---|
读音 | [yán] |
注音 | ㄧㄢˊ |
部首 | [言] 言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7 部外:0 |
异体字 | 䇾 訁 ???? ???? ???? 讠 ????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A00 |
其它编码 | 五笔:yyyy 仓颉:ymmr 郑码:sa 四角:00601 |
笔顺编码 | 4111251 |
笔顺笔画 | 丶一一一丨フ一 |
笔顺名称 | 点 横 横 横 竖 横折 横 |
1.话:言语。语言。格言。诺言。发言。有言在先。言外之意。
2.说:言之有理。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3.汉语的一个字叫一言:五言诗。万言书。全书近二十万言。
4.姓。
基本字义
言
yán ㄧㄢˊ
讲,说:言说。言喻。言道。言欢。言情。言必有中(zhòng )(一说就说到点子上)。说的话:言论。言辞(亦作“言词”)。语言。言语。言简意赅。汉语的字:五言诗。七言绝句。洋洋万言。语助词,无义:言归于好。“言告师氏,言告言归”。姓。英语 words, speech; speak, say
德语 Wort, Wörter (S),sprechen (V),Yan (Eig, Fam),Radikal Nr. 149 = sprechen, sagen, Wort (Varianten: 讠, 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