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署,邸宅。
⒈ 官署,邸宅。
引《隋书·高祖纪上》:“宜建都邑,定鼎之基永固,无穷之业在斯。公私府宅,规模远近,营构资费,随事条奏。”
宋 吴自牧 《梦粱录·顾觅人力》:“如府宅官员,豪富人家,欲买宠妾、歌童、舞女、厨娘……但指挥便行踏逐下来。”
⒈ 府第宅院。指富贵人家。
引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九·顾觅人力》:「如府宅官员,豪富人家,欲买宠妾、歌童、舞女、厨娘、针线供过、粗细婢妮,亦有官私牙嫂,及引置等人,但指挥便行踏逐下来。」
“府”字共有1个读音: [fǔ]
汉字 | 府 |
---|---|
读音 | [fǔ] |
注音 | ㄈㄨˇ |
部首 | [广] 广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 腑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E9C |
其它编码 | 五笔:ywfi|owfi 仓颉:iodi 郑码:tgnd 四角:00240 |
笔顺编码 | 41332124 |
笔顺笔画 | 丶一ノノ丨一丨丶 |
笔顺名称 | 点 横 撇 撇 竖 横 竖钩 点 |
1.旧时指官吏办理公事的地方,现在指国家政权机关:官府。政府。
2.旧时官府收藏文书、财物的地方:府库。
3.旧时指大官、贵族的住宅,现在也指某些国家元首办公或居住的地方:王府。元首府。总统府。
4.敬辞,称对方的家:贵府。
5.唐朝至清朝的行政区划,比县高一级:开封府。济南府。
6.又同“腑”。
基本字义
府
fǔ ㄈㄨˇ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府库。天府。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等级在县和省之间:开封府。府尹。府治。府试。首府。国家行政机关:政府。官府。古同“腑”,脏腑。英语 prefecture; prefect; government
德语 Präfektur (S),Schloss, Villa
“宅”字共有1个读音: [zhái]
汉字 | 宅 |
---|---|
读音 | [zhái] |
注音 | ㄓㄞˊ |
部首 | [宀] 宝盖头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3 |
异体字 | 㡯 厇 度 ???? ???? ???? 宅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B85 |
其它编码 | 五笔:ptab 仓颉:jhp 郑码:wdmh 四角:30714 |
笔顺编码 | 445315 |
笔顺笔画 | 丶丶フノ一フ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横撇/横钩 撇 横 竖弯钩 |
住所;住宅:家宅。深宅大院。
基本字义
宅
zhái ㄓㄞˊ
住所,房子(多指较大的):住宅。内宅(指住宅内女眷的住处)。宅门。宅邸。宅第。 葬地,墓穴:宅兆(坟墓的四界)。 居住:宅心仁厚(居心仁义厚道)。英语 residence, dwelling, home; grave
德语 Haus, Wohnung (S, 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