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重新讨论已做决定的事。
英reconsider;
⒈ 再议;对已做出决定的事重新讨论。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释死罪之不同》:“院司成招具题,法司復议,奏请已定,但令监候秋后处决。”
邹韬奋 《事业管理与职业修养》十:“再退一步说,在当时虽认错,虽已接受领导机构的决议,事后忽然发现自己并没错,还可以向负责人及领导机构提出理由,要求复议。”
⒈ 对已经决定的事再提出来讨论。
例如:「这个案子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有必要再提出复议。」
“议”字共有1个读音: [yì]
汉字 | 议 |
---|---|
读音 | [yì] |
注音 | ㄧˋ |
部首 | [讠] 言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5 部外:3 |
异体字 | 議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議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BAE |
其它编码 | 五笔:yyqy|yyry 仓颉:ivik 郑码:ssos 四角:34703 |
笔顺编码 | 45434 |
笔顺笔画 | 丶フ丶ノ丶 |
笔顺名称 | 点 横折提 点 撇 捺 |
1.讨论;商量:自报公议。
2.意见:建议。提议。
3.评论:物议。无可非议。
基本字义
议
(議)
yì ㄧˋ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英语 consult, talk over, discuss
德语 Meinung, Ansicht ,diskutieren, debattieren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