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耳闻。谓得之传闻的话。
⒈ 犹耳闻。谓得之传闻的话。
引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谈説製文,援引古昔,必须眼学,勿信耳受。”
宋 苏轼 《<范文正公文集>序》:“此岂口传耳受,尝试为之,而侥倖其或成者哉!”
清 袁枚 《随园诗话补遗》卷七:“余所到必有日记,因 师丹 之老而善忘也。其耳受佳句,亦随记带归。”
“耳”字共有1个读音: [ěr]
汉字 | 耳 |
---|---|
读音 | [ěr] |
注音 | ㄦˇ |
部首 | [耳] 耳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0 |
异体字 |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033 |
其它编码 | 五笔:bghg 仓颉:sj 郑码:ce 四角:10400 |
笔顺编码 | 122111 |
笔顺笔画 | 一丨丨一一一 |
笔顺名称 | 横 竖 竖 横 横 横 |
1.耳朵:耳聋眼花。耳闻目睹。
2.形状像耳朵的东西:木耳。银耳。
3.位置在两旁的:耳房。耳门。
4.姓。
5.而已;罢了:想当然耳。技止此耳。
基本字义
耳
ěr ㄦˇ
听觉和平衡感觉的器官(通称“耳朵”):耳背(bèi)。耳垂。耳鬓厮磨(mó)。耳穴。耳聪目明。耳濡目染。像耳朵的东西:木耳。银耳。像耳朵一样分列两旁的东西:耳房。鼎耳。听说:耳闻。耳软。耳顺(指年至六十,听到别人的话,就能知道他的微妙的意思,后指人六十岁)。文言助词,而已,罢了:想当然耳。文言语气词(大致同“矣”):“且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耳”。英语 ear; merely, only; handle
德语 Ohr,Radikal Nr. 128 = Ohr (Sprac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