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赐谥”。
⒈ 亦作“赐諡”。大臣死后,天子依其生前事迹评定褒贬给予称号。
引《周礼·春官·大史》:“小丧赐謚。”
郑玄 注:“小丧,卿大夫也。”
《史记·秦本纪》:“四十八年, 文公 太子卒,赐謚 竫公。”
《宋史·司马光传》:“夏竦 赐謚 文正,光 言:‘此謚之至美者, 竦 何人,可以当之?’改 文庄。”
《明史·礼志十四》:“若官品未高而侍从有荣,或以死勤王事者,特赐諡,非常例。”
《东周列国志》第三回:“郑伯友 死於王事,赐諡为 桓。”
鲁迅 《准风月谈·“抄靶子”》:“对于 中国 的有一部分并不是‘人’的生物,洋大人如何赐谥,我不得而知。”
“赐”字共有1个读音: [cì]
汉字 | 赐 |
---|---|
读音 | [cì] |
注音 | ㄘˋ |
部首 | [贝] 贝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12 部外:8 |
异体字 | 賜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賜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D50 |
其它编码 | 五笔:mjqr 仓颉:boaph 郑码:loro 四角:76827 |
笔顺编码 | 253425113533 |
笔顺笔画 | 丨フノ丶丨フ一一ノフノノ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撇 点 竖 横折 横 横 撇 横折钩 撇 撇 |
1.旧指地位高的人或长辈把财物送给地位低的人或晚辈:赐予。
2.敬辞,用于别人对自己的指示、光顾、答复等:赐教。赐顾。请即赐复。
3.敬辞,指别人给的东西或好处:厚赐受之有愧。
基本字义
赐
(賜)
cì ㄘˋ
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赐予。赐死。赏赐。恩赐。敬辞:请赐教。希赐函。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厚赐。受赐良多。英语 give, bestow favors; appoint
德语 erlauben; gestatten; gewähren (V)
“谥”字共有1个读音: [shì]
汉字 | 谥 |
---|---|
读音 | [shì] |
注音 | ㄕˋ |
部首 | [讠] 言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12 部外:10 |
异体字 | 謚 諡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謚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C25 |
其它编码 | 五笔:yuwl 仓颉:ivtct 郑码:suol 四角:38712 |
笔顺编码 | 454313425221 |
笔顺笔画 | 丶フ丶ノ一ノ丶丨フ丨丨一 |
笔顺名称 | 点 横折提 点 撇 横 撇 点 竖 横折 竖 竖 横 |
1.君主时代帝王、贵族、大臣等死后,依其生前事迹所给予的称号。例如齐宣王的“宣”,楚庄王的“庄”;诸葛亮谥“忠武”,岳飞谥“武穆”。
2.称(做);叫(做):谥之为保守主义。
基本字义
谥
(謚)
shì ㄕˋ
古代帝王或大官死后评给的称号:谥号。谥法。谥宝(帝王陵墓中,刻有帝后谥号的印玺)。 叫作,称为:“身死无名,谥为至愚”。英语 to confer posthumous titles
德语 nach dem Tode verliehener Ehrenname (English: posthumous title) (S),Nachruf (S),Ehrennamen verlei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