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科举时代士人因犯法革去功名,后由于申辩而得以恢复,谓之“辨复”。辨,通“辩”。
⒈ 科举时代士人因犯法革去功名,后由于申辩而得以恢复,谓之“辨復”。辨,通“辩”。
引明 沉德符 《野获编·鬼怪·奇鬼》:“吴 士 曹蕃,以礼经魁丁酉京兆,为座师 焦太史 所累被罚,来京辨復。”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神女》:“家中田产荡尽,而衣巾革褫,冀其可以辨復,於是携囊入郡。”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书痴》:“郎 既释,远求父门人书,得从辨復。是年秋捷,次年举进士。”
⒈ 科举时代秀才有一定式样的衣服,假使秀才犯了罪,被革除功名,则不准穿戴这类款式的制服。当被褫革功名的秀才,证实无罪后请求恢复功名,称为「辨复」。
引《聊斋志异·卷一一·书痴》:「郎既释,远求父门人书,得从辨复。」
“辨”字共有1个读音: [biàn]
汉字 | 辨 |
---|---|
读音 | [biàn] |
注音 | ㄅㄧㄢˋ |
部首 | [辛] 辛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16 部外:9 |
异体字 | 辦 辧 辯 |
字形结构 | 左中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FA8 |
其它编码 | 五笔:uytu 仓颉:yjilj 郑码:seus 四角:00441 |
笔顺编码 | 4143113434143112 |
笔顺笔画 | 丶一丶ノ一一ノ丶ノ丶一丶ノ一一丨 |
笔顺名称 | 点 横 点 撇 横 横 撇 点 撇 点 横 点 撇 横 横 竖 |
1.区别;分析:明辨是非。
2.古又同“辩”。
辨
biàn ㄅㄧㄢˋ
分别,分析,明察:辨别。辨认。辨析。辨正。辨识。明辨是非。 古代土地面积单位,九夫为一辨,七辨为一并。英语 distinguish, discriminate
德语 unterscheiden, wahrnehmen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