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月计。核计一个月的会计文书。
⒈ 月计。核计一个月的会计文书。
引《周礼·天官·宰夫》:“二曰师,掌官成以治凡。”
郑玄 注:“治凡,若月计也。”
孙诒让 正义:“‘治凡,若月计也’者,谓都计诸目之总簿书也。”
宋 张方平 《河北都转运使工部郎中张昷之可兵部郎中充天章阁侍制三司户部副使诰》:“盖自中臺至于寺监之务,几关出纳,无不总者,故建其长以治要,立其贰以治凡,设其考以治目,以言乎三司之副。”
“治”字共有1个读音: [zhì]
汉字 | 治 |
---|---|
读音 | [zhì] |
注音 | ㄓˋ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乿 ????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BB |
其它编码 | 五笔:ickg 仓颉:eir 郑码:vzj 四角:33160 |
笔顺编码 | 44154251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フ丶丨フ一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撇折 点 竖 横折 横 |
1.治理:治家。治国。自治。治标。治本。治淮(淮河)。
2.指安定或太平:治世。天下大治。
3.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县治。府治。省治。
4.医治:治病。我的病已经治好了。
5.消灭(害虫):治蝗。治蚜虫。
6.惩办:治罪。惩治。处治。
7.研究:治学。
8.姓。
基本字义
治
zhì ㄓˋ
管理,处理:治理。治家。治丧。治标。治本。治国安邦。自治。统治(a.管理;b.分配)。 整理:治河。治水。 惩办:治罪。处(chǔ)治。 医疗:治病。治疗。医治。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治蝗。治蚜虫。 从事研究:治学。治史。 安定:治世。治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治。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姓。英语 govern, regulate, administer
德语 Heilung, behandeln (M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