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使天下太平。制作。亦指制造的成品。
⒈ 谓使天下太平。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著网纪。”
⒉ 制作。亦指制造的成品。
引宋 曾巩 《本朝政要策·兵器》:“宋 兴, 太祖 将平定四方,命 魏丕 主作,责以称职。每造兵器,十日一进,谓之旬课,上亲閲之,作治之巧尽矣。”
宋 曾巩 《本朝政要策·兵器》:“景德 中,以岁造之器可支三二十年,而创作未已,天子念劳费之宜省也……令给用有餘诸作治以权宜罢焉。”
“作”字共有1个读音: [zuò]
汉字 | 作 |
---|---|
读音 | [zuò] |
注音 | ㄗㄨㄛˋ |
部首 | [亻] 单人旁 |
笔画 | 总笔画:7 部外:5 |
异体字 | 㑅 乍 胙 ???? ????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4F5C |
其它编码 | 五笔:wthf 仓颉:oos 郑码:nmid 四角:28211 |
笔顺编码 | 3231211 |
笔顺笔画 | ノ丨ノ一丨一一 |
笔顺名称 | 撇 竖 撇 横 竖 横 横 |
[zuò]
1.劳动;劳作:精耕细作。作息制度。
2.起:振作。枪声大作。
3.写作;作品:著作。佳作。
4.假装:作态。装模作样。
5.当作;作为:过期作废。
6.进行某种活动: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自作自受。
7.同“做”。
[zuō]作坊:小器作。
基本字义
作
zuò ㄗㄨㄛˋ
起,兴起,现在起:振作。枪声大作。 从事,做工:工作。作息。作业。 举行,进行:作别(分别)。作乱。作案。作战。作报告。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作恶(è)。作弊。作梗。作祟。作态。作色。作为。作难。作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当成,充当:作罢。作保。作伐(做媒人)。作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创造:创作。写作。作曲。作者。 文艺方面的成品:作品。不朽之作。 同“做”。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作坊。 从事某种活动:作揖。作弄。作死。英语 make; work; compose, write; act, perform
德语 etw.,jdn. ansehen, etw. (für jdn.) nehmen, machen, tun (V)
“治”字共有1个读音: [zhì]
汉字 | 治 |
---|---|
读音 | [zhì] |
注音 | ㄓˋ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乿 ????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BB |
其它编码 | 五笔:ickg 仓颉:eir 郑码:vzj 四角:33160 |
笔顺编码 | 44154251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フ丶丨フ一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撇折 点 竖 横折 横 |
1.治理:治家。治国。自治。治标。治本。治淮(淮河)。
2.指安定或太平:治世。天下大治。
3.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县治。府治。省治。
4.医治:治病。我的病已经治好了。
5.消灭(害虫):治蝗。治蚜虫。
6.惩办:治罪。惩治。处治。
7.研究:治学。
8.姓。
基本字义
治
zhì ㄓˋ
管理,处理:治理。治家。治丧。治标。治本。治国安邦。自治。统治(a.管理;b.分配)。 整理:治河。治水。 惩办:治罪。处(chǔ)治。 医疗:治病。治疗。医治。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治蝗。治蚜虫。 从事研究:治学。治史。 安定:治世。治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治。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姓。英语 govern, regulate, administer
德语 Heilung, behandeln (M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