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主张,作主。
⒈ 犹主张,作主。 明 无名氏 《女姑姑》楔子:“(官人白)夫人主则便了也。
引张瑞甫,你听的么?俺夫人认你做个姪儿,你意下如何?”
“主”字共有1个读音: [zhǔ]
汉字 | 主 |
---|---|
读音 | [zhǔ] |
注音 | ㄓㄨˇ |
部首 | [丶] 点 |
笔画 | 总笔画:5 部外:4 |
异体字 | 炷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4E3B |
其它编码 | 五笔:ygd 仓颉:yg 郑码:scvv 四角:00104 |
笔顺编码 | 41121 |
笔顺笔画 | 丶一一丨一 |
笔顺名称 | 点 横 横 竖 横 |
1.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3.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
6.预示:早霞主雨。
7.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姓。
基本字义
主
zhǔ ㄓㄨˇ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预示:早霞主雨。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姓。英语 master, chief owner; host; lord
德语 Eigentümer, Meister, Herr
“则”字共有1个读音: [zé]
汉字 | 则 |
---|---|
读音 | [zé] |
注音 | ㄗㄜˊ |
部首 | [刂] 立刀旁 |
笔画 | 总笔画:6 部外:4 |
异体字 | 則 ???? ???? ????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則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219 |
其它编码 | 五笔:mjh 仓颉:boln 郑码:lokd 四角:72800 |
笔顺编码 | 253422 |
笔顺笔画 | 丨フノ丶丨丨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撇 点 竖 竖钩 |
1.规范;榜样:以身作则。
2.规则:细则。
3.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4.连词。1.表示承接关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2.表示转折关系:欲速则不达。
5.是;乃是:此则余之过也。
6.与“作”义相近,宋、元、明小说戏曲里常用:则甚(作什么)。不则声。
7.量词。用于成文的条数:试题三则。新闻两则。
基本字义
则
(則)
zé ㄗㄜˊ
模范:以身作则。 规程,制度:规则。总则。原则。细则。 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则喜。 表示转折,却:今则不然。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则余之罪也。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则房子太小,二则参加的人数多。 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则甚(做什么)。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则。英语 rule, law, regulation; grades
德语 Muster, Kriterium, Maßstab, Richtschnur, Standard (S),Regel, Vorschrift, Satzung (S),folgen, befolgen, sich nach etw. richten (V),Zählwort für Texten, Artikeln (Zähl, Lit),aber, nichtsdestoweniger, dann (Konj, Lit),Ze (Eig, F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