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政府机关中管记录、缮写的小吏。
例郡录事骇之。——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英copyist; an office clerk;
⒈ 职官名。 晋 公府置录事参军,掌总录众官署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省称“録事”。 隋 初以为郡官,相当于 汉 时州郡主簿。 唐 宋 因之,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 元 废。 清 初各部又设录事; 清 末新官制,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参阅《通典·职官六》、《通志·职官十五》、《文献通考·职官十七》、《清史稿·职官志六》。
引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除蠹》:“崔立 为 雒县,有豪族 陈氏 为县録事。”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二:“诸县人吏,国初,押司、録事於等第户差选諳吏道者充。”
《古今小说·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忽一日,县尉请 钟録事 父子在衙中饮酒。”
清 孙枝蔚 《赠黄仙裳》诗:“不曾嗔録事,每欲卜南村。”
⒉ 指 民国 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
引老舍 《赵子曰》第二十:“他说只有文书科有一个录事的缺。”
曹禺 《日出》第二幕:“我是大丰银行的录事。”
⒊ 唐 代 曲江 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
引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散序》:“其日状元与同年相见后,便请一人为録事,其餘主宴、主酒、主乐、探花、主茶之类,咸以其日辟之。”
原注:“旧例率以状元为録事。”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纪》:“崔沆 及第年为主罚録事,同年 卢彖 俯近关宴,坚请假往 洛 下拜庆,既而淹缓久之…… 沆 判之。”
⒋ 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
引唐 皇甫松 《醉乡日月·律录事》:“夫律録事者须有饮材……觥録事宜以刚毅木訥之士为之。”
唐 元稹 《黄明府诗》序:“小年曾於 解县 连月饮酒,予常为觥録事。曾於 竇少府 厅中,有一人后至,频犯语令,连飞十二觥,不胜其困,逃席而去。”
⒌ 妓女。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六:“苏叔党 政和 中至 东都,见妓称‘録事’,太息语 廉宣仲 曰:‘今世一切变古, 唐 以来旧语尽废,此犹存 唐 旧为可喜。’前辈谓妓曰‘酒纠’,盖谓録事也。
引相蓝 之东有 録事巷,传以为 朱梁 时名妓 崔小红 所居。”
⒍ 开设赌局,坐分其利的人。
引宋 王得臣 《麈史·博弈》:“世之纠帅蒲博者,谓之公子家,又谓之囊家,亦谓之録事。”
⒈ 职官名。旧时各官署缮写文件的官员。
⒉ 唐代科举考试,同年及第者聚会,便请一人为录事,主持宴席间的应酬事务。最初由状元担任,后多改以妓女充任。
“事”字共有1个读音: [shì]
汉字 | 事 |
---|---|
读音 | [shì] |
注音 | ㄕˋ |
部首 | [亅] 竖钩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7 |
异体字 | 㕝 亊 叓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4E8B |
其它编码 | 五笔:gkvh 仓颉:jlln 郑码:djxb 四角:50007 |
笔顺编码 | 12515112 |
笔顺笔画 | 一丨フ一フ一一丨 |
笔顺名称 | 横 竖 横折 横 横折 横 横 竖钩 |
1.事情:国事。公事。
2.事故:出事。平安无事。
3.职业:谋事。
4.关系;责任:回去吧,没有你的事了。
5.从事:大事宣传。
6.侍奉;伺候:事亲。不事王侯。
基本字义
事
shì ㄕˋ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职业:谋事(指找职业)。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服侍:事父母。英语 affair, matter, business; to serve; accident, incident
德语 Angelegenheit, Ereignis, Geschäft; Unfall (S),Angelegenheit (S),Sache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