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荒废;淤塞。
⒈ 荒废;淤塞。
引《后汉书·张禹传》:“徐县 北界有 蒲阳坡,傍多良田,而堙废莫修。”
唐 刘禹锡 《复荆门县记》:“起我堙废而完之,徠我荡析而安之。”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天圣元年》:“淮南、江、浙、荆湖 制置发运使 封丘 赵贺,言 苏州 太湖 塘岸坏及并海支渠堙废,水侵民田。”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二章第二节:“许多堙废了的陂塘和河渠,先后恢复或扩建起来。”
“废”字共有1个读音: [fèi]
汉字 | 废 |
---|---|
读音 | [fèi] |
注音 | ㄈㄟˋ |
部首 | [广] 广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廢 廃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繁体字形 | 廢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E9F |
其它编码 | 五笔:ynty|onty 仓颉:iive 郑码:tgxs 四角:00247 |
笔顺编码 | 41353544 |
笔顺笔画 | 丶一ノフノフ丶丶 |
笔顺名称 | 点 横 撇 撇折 撇 横撇/横钩 捺 点 |
1.不再使用;不再继续:废除。半途而废。这个煤窑废了。
2.荒芜;衰败:废园。废墟。
3.没有用的或失去了原来的作用的:废话。废报纸。废钢铁。
4.肢体伤残:残废。废疾(残疾)。
5.废黜。
基本字义
废
(廢)
fèi ㄈㄟˋ
停止,不再使用:废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废除。废黜(罢免,革除)。废帝(被废黜的皇帝)。废弃。废止。废置。因噎废食。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废话。废品。废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废。利用“三废”(“三废”,废气、废水、废渣)。荒芜,衰败:田园荒废。几经兴废。重伤或杀死某人:废了他。英语 abrogate, terminate, discard
德语 aufgeben; fallenlassen ,invalid(e);körperlich behindert ,unbrauchbar; Abf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