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时办理文书,狱讼的地方胥吏,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
⒈ 宋 时办理文书,狱讼的地方胥吏,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
引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二:“诸县人吏,国初,押司、録事於等第户差选諳吏道者充。”
《宣和遗事》前集:“有那押司 宋江 接了文字看了,星夜走去 石碣村,报与 晁盖 几箇,暮夜逃走去也。”
《醒世恒言·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乔太守 写毕,叫押司当堂朗诵与众人听了。”
洪深 《申屠氏》第六本:“押司点头微笑。”
⒈ 职官名。宋代衙门中办理文书、狱讼的役吏。
引《金瓶梅·第一回》:「知县随即换押司去了文案,当日便参武松做了巡捕都头。」
“押”字共有1个读音: [yā]
汉字 | 押 |
---|---|
读音 | [yā] |
注音 | ㄧㄚ |
部首 | [扌] 提手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2BC |
其它编码 | 五笔:rlh 仓颉:qwl 郑码:dkib 四角:56050 |
笔顺编码 | 12125112 |
笔顺笔画 | 一丨一丨フ一一丨 |
笔顺名称 | 横 竖钩 提 竖 横折 横 横 竖 |
1.把财物交给对方作为保证:抵押。押租。押金。押了五百元钱。
2.暂时把人关起来,不准自由行动:拘押。看押。关押。犯罪嫌疑人被押起来了。
3.跟随着照料或看管:押车。押运。押送。
4.姓。
5.在公文、契约上签字或画符号,作为凭信:押尾。
6.作为凭信而在公文、契约上所签的名字或所画的符号:花押。画押。
基本字义
押
yā ㄧㄚˉ
在文书、契约上签名或画记号:画押。签押。把财物交给人作保证:押租。押金。押当(dàng)。典押。拘留:看(kān )押。拘押。押禁。跟随看管:押送。押运。同“压”,用于“押宝”、“押队”、“押韵”。姓。英语 mortgage, pledge; deposit; to pawn; to arrest, detain, guard
德语 festnehmen, bewachen, unter Arrest stellen ,bewachen, eskortieren (V),verpfänden (V)
“司”字共有1个读音: [sī]
汉字 | 司 |
---|---|
读音 | [sī] |
注音 | ㄙ |
部首 | [口] 口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5 部外:2 |
异体字 | 伺 嗣 覗 辭 ????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3F8 |
其它编码 | 五笔:ngkd 仓颉:smr 郑码:yaj 四角:17620 |
笔顺编码 | 51251 |
笔顺笔画 | フ一丨フ一 |
笔顺名称 | 横折钩 横 竖 横折 横 |
1.主持;操作;经营:司机。司炉。各司其事。
2.中央部一级机关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部低,比处高):人事司。外交部礼宾司。
3.姓。
司
sī ㄙˉ
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②复姓)。司徒(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②复姓)。司马(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②复姓)。司寇(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②复姓)。 官署名称:人事司。 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姓。英语 take charge of, control, manage; officer
德语 führen, verwalten (V),Si (Eig, F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