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遗尸”。
⒉ 遗体;尸体。
⒈ 亦作“遗尸”。遗体;尸体。见“遗尸”。
引明 陶宗仪 《辍耕录·夫妇入道》:“守素 遂亦束髮簪冠,着道士服,奉夫遗尸,二十年迹不下山。”
《檮杌闲评》第三六回:“发出遗尸,家人代他沐浴更衣;拾得遗书,知是他临终之言,为他珍重收藏。”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五章:“觅遗尸於鸟鳶口下,得破镜於权贵家中。”
“遗”字共有1个读音: [yí]
汉字 | 遗 |
---|---|
读音 | [yí] |
注音 | ㄧˊ |
部首 | [辶] 走之旁 |
笔画 | 总笔画:12 部外:9 |
异体字 | 遺 ???? ???? ???? ???? ???? ???? ???? ????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繁体字形 | 遺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057 |
其它编码 | 五笔:khgp 仓颉:ylmo 郑码:jilw 四角:35308 |
笔顺编码 | 25121253445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一丨フノ丶丶フ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横 竖 横折 撇 点 点 横折折撇 捺 |
[yí]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遗。
3.遗漏:遗忘。补遗。
4.留下:遗迹。遗憾。不遗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遗容。遗嘱。遗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遗矢。遗尿。遗精。
[wèi]赠与;送给:遗之千金。
基本字义
遗
(遺)
yí ㄧˊ
丢失:遗失。遗落。 漏掉:遗忘。遗漏。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遗。路不拾遗。 余,留:遗留。遗俗。遗闻。遗址。遗风。遗憾。遗老(➊经历世变的老人;➋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死人留下的:遗骨。遗言。遗嘱。 不自觉地排泄:遗尿。遗精。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遗传。 抛弃:遗弃。英语 lose; articles lost; omit
德语 hinterlassen, zurücklassen ,verlieren
“尸”字共有1个读音: [shī]
汉字 | 尸 |
---|---|
读音 | [shī] |
注音 | ㄕ |
部首 | [尸] 尸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3 部外:0 |
异体字 | 死 ???? ???? 屍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繁体字形 | 屍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C38 |
其它编码 | 五笔:nngt 仓颉:s 郑码:xm 四角:77207 |
笔顺编码 | 513 |
笔顺笔画 | フ一ノ |
笔顺名称 | 横折 横 撇 |
1.尸体,人或动物死后的身体。
2.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基本字义
尸
shī ㄕˉ
死人的身体:尸体。尸骸。僵尸。借尸还魂。 〔尸位〕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尸尸素餐,“尸尸误国”。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英语 corpse; to impersonate the dead; to preside; KangXi radical 44
德语 Radikal Nr. 44 = Leichnam, Leiche, Körper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