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设置上士、中士、下士之官。
⒉ 培养人才。
⒊ 谓收罗、供养贤才。
⒈ 谓设置上士、中士、下士之官。
引《礼记·王制》:“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
⒉ 培养人才。
引《汉书·贾山传》:“地之美者善养禾,君之美者善养士。”
唐 陆贽 《冬至大礼大赦制》:“将务选士之道,必精养士之方。”
明 王琼 《双溪杂记》:“洪武 初,天下学校养士,岁贡一人。”
⒊ 谓收罗、供养贤才。
引汉 赵晔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幸蒙诸大夫之策,得返国修政,富民养士。”
五代 刘洞 《石城怀古》诗:“千里 长江 皆渡马,十年养士得何人。”
清 吴伟业 《汴梁》诗:“此地 信陵 曾养士,只今谁解救王孙。”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一章第二节:“孟尝君 就是靠养士出名的。”
“养”字共有1个读音: [yǎng]
汉字 | 养 |
---|---|
读音 | [yǎng] |
注音 | ㄧㄤˇ |
部首 | [丷] 倒八 |
笔画 | 总笔画:9 部外:7 |
异体字 | 飬 養 䄅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繁体字形 | 養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17B |
其它编码 | 五笔:udyj|ugjj 仓颉:toll 郑码:ucnd 四角:80228 |
笔顺编码 | 431113432 |
笔顺笔画 | 丶ノ一一一ノ丶ノ丨 |
笔顺名称 | 点 撇 横 横 横 撇 捺 撇 竖 |
1.抚育,供给生活品:养育。赡养。抚养。养家。
2.饲养动物,培植花草:养花。养殖。
3.生育,生小孩儿。
4.抚养的(非亲生的):养子。养父。养母。
5.教育,训练:培养。教养。
6.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养病。养心。养性。休养。营养。养精蓄锐。
7.保护修补:养路。
养
(養)
yǎng ㄧㄤˇ
抚育,供给生活品:养育。赡养。抚养。养家。 饲养动物,培植花草:养花。养殖。 生育,生小孩儿。 抚养的(非亲生的):养子。养父。养母。 教育,训练:培养。教养。 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养病。养心。养性。休养。营养。养精蓄锐。 保护修补:养路。英语 raise, rear, bring up; support
德语 aufziehen (V)
“士”字共有1个读音: [shì]
汉字 | 士 |
---|---|
读音 | [shì] |
注音 | ㄕˋ |
部首 | [士] 士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3 部外:0 |
异体字 |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8EB |
其它编码 | 五笔:fghg 仓颉:jm 郑码:baa 四角:40100 |
笔顺编码 | 121 |
笔顺笔画 | 一丨一 |
笔顺名称 | 横 竖 横 |
1.古代指未婚的男子。
2.古代介于大夫和庶民之间的阶层。
3.士人:士农工商。
4.军人:士兵。士气。
5.某些国家军人的一级,在尉以下:上士。中士。下士。
6.指某些技术人员:医士。护士。技士。助产士。
7.对人的美称:烈士。勇士。女士。
8.姓。
士
shì ㄕˋ
古代统治阶级中次于卿大夫的一个阶层:士族。士大夫。 旧时指读书人:士子。士民。学士。 未婚的男子,泛指男子:士女。 对人的美称:志士。烈士。女士。 军衔的一级,在尉以下;亦泛指军人;上士。士兵。士卒。士气。 称某些专业人员:医士。护士。 姓。英语 scholar, gentleman; soldier
德语 Geisteswissenschaftler (S),Gelehrte (S),Shi (Eig, Fam),Leibwächter (schwarzer Stein im chinesischen Schach) ,Radikal Nr. 33 = Gelehrter, Intellektueller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