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指合乎某种道义标准的法律。
⒉ 义理法则。
⒊ 桐城派古文家亦以称着文应遵循的准则。
⒈ 旧指合乎某种道义标准的法律。
引《荀子·王霸》:“所以为布陈於国家刑法者,则举义法也。”
汉 刘向 《新序·杂事三》:“若先王( 燕昭王 )之报怨雪丑,夷万乘之 齐,收八百年之积,及其弃羣臣之日,餘令詔后嗣之义法。执政任事,循法令,顺庶孽,施及萌隶,皆可以教后世。”
⒉ 义理法则。
引《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 孔子 ﹞论史记旧闻,兴于 鲁 而次《春秋》,上记 隐,下至 哀 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浹。”
⒊ 桐城 派古文家亦以称著文应遵循的准则。
引清 方苞 《书<货殖传>后》:“《春秋》制义法,自 太史公 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
刘师培 《论近世文学之变迁》:“其墨守 桐城 文派者,亦囿於义法,未能神明变化。”
“义”字共有1个读音: [yì]
汉字 | 义 |
---|---|
读音 | [yì] |
注音 | ㄧˋ |
部首 | [丶] 点 |
笔画 | 总笔画:3 部外:2 |
异体字 | 義 |
字形结构 | 独体字 |
繁体字形 | 義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4E49 |
其它编码 | 五笔:yqi|yri 仓颉:ik 郑码:sos 四角:40003 |
笔顺编码 | 434 |
笔顺笔画 | 丶ノ丶 |
笔顺名称 | 点 撇 捺 |
1.公正合宜的道理;正义:道义。大义灭亲。义不容辞。
2.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演。
3.情谊:情义。忘恩负义。
4.因抚养或拜认而成为亲属的:义父。义女。
5.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
6.姓。
7.意义;道理:字义。定义。微言大义。
基本字义
义
(義)
yì ㄧˋ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情谊:义气。恩义。义重如山。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指认为亲属的:义父。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姓。英语 right conduct, righteousness
德语 Bedeutung, Sinn ,Gerechtigkeit, gerecht
“法”字共有1个读音: [fǎ]
汉字 | 法 |
---|---|
读音 | [fǎ] |
注音 | ㄈㄚˇ |
部首 | [氵] 三点水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5 |
异体字 | 㳒 佱 灋 砝 ???? ???? ???? 峜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6CD5 |
其它编码 | 五笔:ifcy 仓颉:egi 郑码:vbzs 四角:34132 |
笔顺编码 | 44112154 |
笔顺笔画 |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
笔顺名称 |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法。犯法。变法。军法。婚姻法。绳之以法。依法治国。
2.方法;方式:办法。用法。土法。加法。这件事没法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书。取法乎上。
4.仿效;效法:师法。法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法。现身说法。
6.法术:作法。斗(dòu)法。
7.姓。
8.指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