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前人的法度、准则。
⒉ 谓留下法度、准则。
⒈ 指前人的法度、准则。
引《宋书·傅亮传》:“咏 倚相 之遗矩,希 董生 之方融。”
清 罗安 《伤侈俗》诗:“昔闻俭为德之共,高曾遗矩在孙子。”
易宗夔 《新世说·巧艺》:“其笔法度越凡流,直追古哲……诚为先民遗矩,后学指南。”
⒉ 谓留下法度、准则。
引北周 庾信 《周柱国大将军大都督同州刺史尔绵永神道碑》:“吏不能欺,兵无敢背, 玉关 遗矩, 汾海 留爱。”
“遗”字共有1个读音: [yí]
汉字 | 遗 |
---|---|
读音 | [yí] |
注音 | ㄧˊ |
部首 | [辶] 走之旁 |
笔画 | 总笔画:12 部外:9 |
异体字 | 遺 ???? ???? ???? ???? ???? ???? ???? ????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繁体字形 | 遺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057 |
其它编码 | 五笔:khgp 仓颉:ylmo 郑码:jilw 四角:35308 |
笔顺编码 | 25121253445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一丨フノ丶丶フ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横 竖 横折 撇 点 点 横折折撇 捺 |
[yí]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遗。
3.遗漏:遗忘。补遗。
4.留下:遗迹。遗憾。不遗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遗容。遗嘱。遗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遗矢。遗尿。遗精。
[wèi]赠与;送给:遗之千金。
基本字义
遗
(遺)
yí ㄧˊ
丢失:遗失。遗落。 漏掉:遗忘。遗漏。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遗。路不拾遗。 余,留:遗留。遗俗。遗闻。遗址。遗风。遗憾。遗老(➊经历世变的老人;➋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死人留下的:遗骨。遗言。遗嘱。 不自觉地排泄:遗尿。遗精。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遗传。 抛弃:遗弃。英语 lose; articles lost; omit
德语 hinterlassen, zurücklassen ,verlieren
“矩”字共有1个读音: [jǔ]
汉字 | 矩 |
---|---|
读音 | [jǔ] |
注音 | ㄐㄩˇ |
部首 | [矢] 矢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9 部外:4 |
异体字 | 巨 榘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77E9 |
其它编码 | 五笔:tdan 仓颉:okss 郑码:mahx 四角:81817 |
笔顺编码 | 311341515 |
笔顺笔画 | ノ一一ノ丶一フ一フ |
笔顺名称 | 撇 横 横 撇 点 横 横折 横 竖折/竖弯 |
1.画直角或方形用的曲尺:矩尺。
2.法则;规矩:循规蹈矩。
基本字义
矩
jǔ ㄐㄩˇ
画直角或方形的工具:矩尺(曲尺)。矩形(长方形)。力矩(物理学上指使物体转动的力乘以到转轴的距离)。规矩。法则,规则:循规蹈矩。英语 carpenter's square, ruler, ru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