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荐举、科举遗漏人才;埋没人才。
⒉ 未被发现或未受重视的人才。
⒊ 秀才参加乡试,先要经过学道的科考录送,临时添补核准的,称为“遗才”。
⒈ 谓荐举、科举遗漏人才;埋没人才。
引三国 魏 曹植 《七启》:“举不遗才,进各异方。”
唐 贾岛 《送沉秀才下第东归》诗:“下第子不耻,遗才人耻之。”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五:“谁遣文章太惊俗,何缘场屋不遗才。”
⒉ 未被发现或未受重视的人才。
引《晋书·忠义传·嵇绍》:“尚书左僕射 裴頠 亦深器之,每曰:‘使 延祖 为吏部尚书,可使天下无復遗才矣。’”
唐 梁鍠 《天长节》诗:“愿持金殿镜,处处照遗才。”
宋 苏轼 《荐布衣陈师道状》:“﹝ 陈师道 ﹞文词高古,度越流辈,安贫守道,若将终身,苟非其人,义不往见,过壮未仕,实为遗才。”
《宋史·选举志一》:“是年及 端拱 初,礼部试已,帝虑有遗才,取不中格者再试之,於是由再试得官者数百人。”
⒊ 秀才参加乡试,先要经过学道的科考录送,临时添补核准的,称为“遗才”。
引《警世通言·唐解元一笑姻缘》:“虽然免祸,却不放他科举,直至临场, 曹公 再三苦求,附一名於遗才之末。”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胡四娘》:“明年,学使科试士,而公适薨, 桯 縗哀如子,未得与试。既离苫块, 四娘 赠以金,使趋入遗才籍。”
⒈ 虽有才华而考试落第的人。
引《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是年及端拱初,礼部试已,帝虑有遗才,取不中格者再试之,于是由再试得官者数百人。」
⒉ 旧时秀才考举人时,临时核准参加考试的人,称为「遗才」。
引《警世通言·卷二六·唐解元出奇玩世》:「直至临场,曹公再三苦求,附一名于遗才之末。是科遂中了解元。」
“遗”字共有1个读音: [yí]
汉字 | 遗 |
---|---|
读音 | [yí] |
注音 | ㄧˊ |
部首 | [辶] 走之旁 |
笔画 | 总笔画:12 部外:9 |
异体字 | 遺 ???? ???? ???? ???? ???? ???? ???? ????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繁体字形 | 遺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057 |
其它编码 | 五笔:khgp 仓颉:ylmo 郑码:jilw 四角:35308 |
笔顺编码 | 25121253445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一丨フノ丶丶フ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横 竖 横折 撇 点 点 横折折撇 捺 |
[yí]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遗。
3.遗漏:遗忘。补遗。
4.留下:遗迹。遗憾。不遗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遗容。遗嘱。遗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遗矢。遗尿。遗精。
[wèi]赠与;送给:遗之千金。
基本字义
遗
(遺)
yí ㄧˊ
丢失:遗失。遗落。 漏掉:遗忘。遗漏。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遗。路不拾遗。 余,留:遗留。遗俗。遗闻。遗址。遗风。遗憾。遗老(➊经历世变的老人;➋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死人留下的:遗骨。遗言。遗嘱。 不自觉地排泄:遗尿。遗精。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遗传。 抛弃:遗弃。英语 lose; articles lost; omit
德语 hinterlassen, zurücklassen ,verlie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