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遗艹”。
⒉ 犹遗稿。
⒈ 亦作“遗艸”。犹遗稿。
引唐 刘禹锡 《唐故衡州刺史吕君集纪》:“后十年,其子 安衡 泣捧遗草来謁,咨余紬之,成一家言,凡二百篇。”
宋 曾巩 《谒李白墓》诗:“世间遗草三千首,林下荒坟二百年。”
清 方文 《赠山晓师》诗:“公收其遗艸,亟谋寿诸木。”
林纾 《告周辛仲先生文》:“独君之朋友聚则輒悲,语君之不偶则尤悲,明日得君之遗草而治之,循其声怀。”
“遗”字共有1个读音: [yí]
汉字 | 遗 |
---|---|
读音 | [yí] |
注音 | ㄧˊ |
部首 | [辶] 走之旁 |
笔画 | 总笔画:12 部外:9 |
异体字 | 遺 ???? ???? ???? ???? ???? ???? ???? ????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繁体字形 | 遺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057 |
其它编码 | 五笔:khgp 仓颉:ylmo 郑码:jilw 四角:35308 |
笔顺编码 | 25121253445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一丨フノ丶丶フ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横 竖 横折 撇 点 点 横折折撇 捺 |
[yí]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遗。
3.遗漏:遗忘。补遗。
4.留下:遗迹。遗憾。不遗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遗容。遗嘱。遗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遗矢。遗尿。遗精。
[wèi]赠与;送给:遗之千金。
基本字义
遗
(遺)
yí ㄧˊ
丢失:遗失。遗落。 漏掉:遗忘。遗漏。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遗。路不拾遗。 余,留:遗留。遗俗。遗闻。遗址。遗风。遗憾。遗老(➊经历世变的老人;➋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死人留下的:遗骨。遗言。遗嘱。 不自觉地排泄:遗尿。遗精。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遗传。 抛弃:遗弃。英语 lose; articles lost; omit
德语 hinterlassen, zurücklassen ,verlieren
“草”字共有1个读音: [cǎo]
汉字 | 草 |
---|---|
读音 | [cǎo] |
注音 | ㄘㄠˇ |
部首 | [艹] 草字头 |
笔画 | 总笔画:9 部外:6 |
异体字 | ???? ???? ???? ???? 艸 艹 騲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349 |
其它编码 | 五笔:ajj 仓颉:taj 郑码:eked 四角:44406 |
笔顺编码 | 122251112 |
笔顺笔画 | 一丨丨丨フ一一一丨 |
笔顺名称 | 横 竖 竖 竖 横折 横 横 横 竖 |
1.高等植物中栽培植物以外的草本植物的统称:野草。青草。割草。
2.指用作燃料、饲料等的稻、麦之类的茎和叶:稻草。草绳。草鞋。
3.旧指山野、民间:草贼。草野。
4.雌性的(多指家畜或家禽):草驴。草鸡。
5.草率;不细致:潦草。字写得很草。
6.文字书写形式的名称。a)汉字形体的一种:草书。草写。真草隶篆。b)拼音字母的手写体:大草。小草。
7.初步的;非正式的(文稿):草案。草稿。
8.起草:草拟。
基本字义
草
cǎo ㄘㄠˇ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庄稼、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包括庄稼和蔬菜:青草。野草。茅草。水草。花草。草鞋。草堂(茅草盖的堂屋,旧时文人以此自称山野间的住所,有自谦卑陋的意思)。草原。草坪。草行露宿。草菅人命。 特指用作燃料、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草料。柴草。稻草。 粗糙,不细致:草率(shuài )。草鄙(粗野朴陋)。草具(粗劣的食物)。 汉字的一种书体:草书。草字(亦为旧时谦称自己的别名)。章草(草书的一种,笔画保存了一些隶书的笔势,因其最初用于奏章,故名“章草”)。狂草。草体(❶指汉字草书;❷拼音文字的手写体,有大草、小草之分)。 打稿子,亦指稿子;引申为初步的,非正式的:草拟。草诏(为皇帝草拟诏书)。 荒野,原野,引申为在野的、民间的:草野。草莽。草寇。草贼。 雌性的(用于某些家畜、家禽):草鸡。英语 grass, straw, thatch, herbs
德语 Gras, Stroh (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