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前代遗留下来的典章制度。
⒉ 谓遗阙或违背典章制度。
⒈ 指前代遗留下来的典章制度。
引《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感《四牡》之遗典,思饮至之旧章。”
唐 柳宗元 《时令论上》:“其餘郊庙百祀,亦古之遗典,不可以废。”
宋 苏轼 《问鲁犹三望》:“且夫 鲁 虽不郊,而犹有三望者存焉,此夫子之所以存 周 之遗典也。”
⒉ 谓遗阙或违背典章制度。
引元 范梈 《四月十六日指东华门奉迎香舆》诗:“百王盛祀无遗典,万乘深居有至情。”
“遗”字共有1个读音: [yí]
汉字 | 遗 |
---|---|
读音 | [yí] |
注音 | ㄧˊ |
部首 | [辶] 走之旁 |
笔画 | 总笔画:12 部外:9 |
异体字 | 遺 ???? ???? ???? ???? ???? ???? ???? ????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繁体字形 | 遺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057 |
其它编码 | 五笔:khgp 仓颉:ylmo 郑码:jilw 四角:35308 |
笔顺编码 | 25121253445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一丨フノ丶丶フ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横 竖 横折 撇 点 点 横折折撇 捺 |
[yí]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遗。
3.遗漏:遗忘。补遗。
4.留下:遗迹。遗憾。不遗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遗容。遗嘱。遗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遗矢。遗尿。遗精。
[wèi]赠与;送给:遗之千金。
基本字义
遗
(遺)
yí ㄧˊ
丢失:遗失。遗落。 漏掉:遗忘。遗漏。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遗。路不拾遗。 余,留:遗留。遗俗。遗闻。遗址。遗风。遗憾。遗老(➊经历世变的老人;➋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死人留下的:遗骨。遗言。遗嘱。 不自觉地排泄:遗尿。遗精。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遗传。 抛弃:遗弃。英语 lose; articles lost; omit
德语 hinterlassen, zurücklassen ,verlieren
“典”字共有1个读音: [diǎn]
汉字 | 典 |
---|---|
读音 | [diǎn] |
注音 | ㄉㄧㄢˇ |
部首 | [八] 八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6 |
异体字 | 䓦 敟 ???? ???? ???? ???? ???? |
字形结构 | 上下结构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178 |
其它编码 | 五笔:mawu 仓颉:tbc 郑码:ldeo 四角:55801 |
笔顺编码 | 2512213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丨一ノ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竖 横 撇 点 |
1.标准;法则:典范。典章。
2.典范性书籍:词典。引经据典。
3.典故:用典。出典。
4.典礼:盛典。大典。
5.主持;主管:典试。典狱。
6.姓。
7.一方把土地、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换取一笔钱,不付利息,议定年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
基本字义
典
diǎn ㄉㄧㄢˇ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 ➊ 典制和掌故; ➋ 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指典礼:盛典。大典。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姓。英语 law, canon; documentation; classic, scripture
德语 Standardwerk, Kan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