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先前留下来的法度、规则。
⒉ 留下的谋划。
⒈ 先前留下来的法度、规则。
引晋 张华 《答何劭》诗之二:“周任 有遗规,其言明且清。”
清 张五典 《示吏》诗:“社仓遗规传紫阳,其人经画行其乡。”
刘师培 《南北文学不同论》:“温子昇 长於碑版,叙事简直,得 张 蔡 之遗规; 卢思道 长於歌词,发音刚劲,嗣 建安 之佚响。”
⒉ 留下的谋划。
引宋 岳珂 《桯史·吴畏斋谢贽启》:“时北事已章灼,余念数路出师,具有殷鉴,虽上流运奇,先王有遗规,而今未必能。”
“遗”字共有1个读音: [yí]
汉字 | 遗 |
---|---|
读音 | [yí] |
注音 | ㄧˊ |
部首 | [辶] 走之旁 |
笔画 | 总笔画:12 部外:9 |
异体字 | 遺 ???? ???? ???? ???? ???? ???? ???? ???? |
字形结构 | 半包围结构 |
繁体字形 | 遺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9057 |
其它编码 | 五笔:khgp 仓颉:ylmo 郑码:jilw 四角:35308 |
笔顺编码 | 251212534454 |
笔顺笔画 | 丨フ一丨一丨フノ丶丶フ丶 |
笔顺名称 | 竖 横折 横 竖 横 竖 横折 撇 点 点 横折折撇 捺 |
[yí]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遗。
3.遗漏:遗忘。补遗。
4.留下:遗迹。遗憾。不遗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遗容。遗嘱。遗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遗矢。遗尿。遗精。
[wèi]赠与;送给:遗之千金。
基本字义
遗
(遺)
yí ㄧˊ
丢失:遗失。遗落。 漏掉:遗忘。遗漏。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遗。路不拾遗。 余,留:遗留。遗俗。遗闻。遗址。遗风。遗憾。遗老(➊经历世变的老人;➋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死人留下的:遗骨。遗言。遗嘱。 不自觉地排泄:遗尿。遗精。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遗传。 抛弃:遗弃。英语 lose; articles lost; omit
德语 hinterlassen, zurücklassen ,verlieren
“规”字共有1个读音: [guī]
汉字 | 规 |
---|---|
读音 | [guī] |
注音 | ㄍㄨㄟ |
部首 | [见] 见字旁 |
笔画 | 总笔画:8 部外:4 |
异体字 | 規 椝 槼 䂓 ???? ???? ???? |
字形结构 | 左右结构 |
繁体字形 | 規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89C4 |
其它编码 | 五笔:fwmq|gmqn 仓颉:qobhu 郑码:bdol 四角:57812 |
笔顺编码 | 11342535 |
笔顺笔画 | 一一ノ丶丨フノフ |
笔顺名称 | 横 横 撇 点 竖 横折 撇 竖弯钩 |
1.画圆形的工具:圆规。两脚规。
2.规则;成例:校规。革除陋规。
3.劝告:规劝。规勉。
4.谋划;打主意:规划。规定。
5.姓。
基本字义
规
(規)
guī ㄍㄨㄟˉ
画圆等的仪器:圆规。两脚规。法则,章程,标准:规则。法规。常规。清规戒律。格局,范围:规模。相劝:规尽力。规谏。规正(a.规劝,匡正;b.整齐;c.规矩)。规勉。谋划:规划。规约。英语 rules, regulations, customs, law
德语 Regel ,Sitte, Brauch, Gebräuche